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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县政府第一至三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3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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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7年县政府第一至三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截止4月6日)通报如下:

一、第一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共10件)

(一)已落实工作(6件,占60%)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分解《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旬阳重点工作任务;县财政局负责印发《旬阳县财信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县环保局负责印发《旬阳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行动方案》;县安监局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对全县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全面整改安全隐患;各县级领导牵头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疏导工作;县委办、政府办负责安排对困难群众、贫困党员、离退休老干部等群体慰问工作。

(二)尚未落实到位工作(3件,占30%)

1.县环保局负责抓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大行动、中省督查交办问题整改、落实部门和镇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下发了《旬阳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3月30日组织召开了全县 “冒黑烟”页岩砖厂专项整治工作会。3月31日至4月1日联合县国土局、双河镇、蜀河镇对手续不全、未安装治污设施烟气直排的6家砖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查封扣押。

2.县住建局、财政局(公产局)、国土局负责廊桥中阁回购和景观亮化相关工作。廊桥中阁回购第三方评估结果已出具,正与中昱廊桥公司商谈回购价格等具体事宜。廊桥景观亮化工程建设方案已提交县规委会,待审定后启动实施。

3.县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落实镇办财政审计人员审计津贴。各镇正在对享受审计津贴人员进行公示、上报。

(三)未落实工作(1件,占10%)

县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制定出台镇办财政审计人员管理办法。旬阳县镇办财政审计人员管理办法未制定。

二、第二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共11件)

(一)已落实工作(9件,占81.8%)

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分别负责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旬阳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草案)》《旬阳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草案)》;县文明办、民政局负责对移风易俗工作实施内容、推进方式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发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印发《旬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县水利局负责印发《旬阳县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县财政局、交通局负责就G211县城过境线和S318蜀河集镇过境线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缺口筹措方案形成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财政局、国土局负责对瑞莲小区征地遗留问题进行核查;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尾欠鲁家台社区及5户村民征地补偿资金。

(二)尚未落实到位工作(2件,占18.2%)

1.县国土局、城关镇负责兑付尾欠鲁家台社区及5户村民征地补偿资金。尾欠鲁家台社区征地补偿资金已兑付,5户村民征地补偿资金未兑付到位。

2.县国土局负责对青泥社区三组17.9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并完善相关手续。各项准备工作已到位,挂牌出让公告暂未发布。

三、第三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共31件)

(一)已落实工作(8件,占25.8%)

县搬迁办负责分解下达2017年移民(脱贫)搬迁工作任务、出台旬阳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办法;县发改局、财政局负责分解下达年度向上争取资金计划;县政府办负责分解2017年重点经济工作任务、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县财政局负责对旬阳县江南天然气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再核查后,给予贷款1000万元、期限两年的财信担保;县交通局负责严格把关各镇申报的2017年脱贫攻坚通村水泥路项目,下达建设计划;各镇各部门负责“两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二)尚未落实到位工作(23件,占74.2%)

1.县国土局(搬迁办)、住建局负责对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的安置房,在风貌设计、面积标准等方面加强指导、严格控制,严禁因建房而出现返贫现象。3月28日至4月5日,县搬迁办组成3个督查组,对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逐镇进行了督导。

2.县农林科技局、人社局负责围绕搬迁群众发展产业、创业就业等方面进行指导、给予扶持。县人社局下达了2017年技能培训工作任务,开展手足修复师培训2期90人,同时通过创业担保贷款鼓励移民搬迁人员自主创业。县农林科技局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搬迁群众发展产业进行扶持,同时出台了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对重点村进行全覆盖技术培训。

3.县民政局、各镇负责围绕搬迁小区管理,积极探索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模式,推动搬迁群众向市民化转变。县民政局围绕搬迁小区管理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草拟了关于探索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模式的调研报告。

4.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加强对移民(脱贫)搬迁跟踪问效,促进工作落实。已列入2017年专项督查工作计划,建立了跟踪督办工作台帐。

5.县编办、人社局、国土局(搬迁办)负责根据搬迁办空编情况,按照“有能力、懂农村、有经验”的要求,由县搬迁办提出用人标准,县人社局从各镇各部门按照1:3的比例公开差额遴选,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已以旬搬迁办字〔2017〕6号文件向县政府报送。

6.县财政局负责制定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加强内部管理,资金一经审批要及时拨付。草拟了旬阳县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办法,正按程序送审。

7.县监察局负责把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作为今年效能监察的重点。制定了《关于开展2017年10个重点投资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效能监察的通知》。

8.县发改局负责建立发改、财政和主管部门“三库通用”机制,委托专业机构做实前期,督促各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落实好“六个一”推动机制全力加快建设,确保项目工作大幅突破。3月27日至4月1日,县发改局联合“两办”督查室对32个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及13个重点前期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将于4月中旬召开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

9.县发改局负责在经济运行方面,继续坚持定期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经济运行动态监测,确保县域经济始终走在健康持续发展的轨道。组织召开了一季度经济运行研判会,全县一季度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态势。

10.县招商局负责认真梳理储备项目,制定招商行动计划,加大推介招引。已制定年度招商工作行动计划。

11.县发改局负责在审批改革方面,要线上线下结合,优化流程,提高效率。13个审批部门已全部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一季度,县发改局通过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共审核审批事项14件,办结14件。

12.县人社局负责在创业就业方面,用足政策,优化环境,抓好扶持。下达了2017年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任务,全年计划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00万元,拟与旬阳县中昱廊桥公司联合筹建旬阳县创业学院。同时不断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目前已安置就业230余人。

13.县人社局负责在全员考核方面,既要考核日常出勤,又要考核工作绩效,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府工作效能。3月13日,全员电子考绩系统正式上线运营。

14.县人社局负责在职称改革方面,要打破熬资历、混年龄现象,一切凭实绩拿职称、按贡献得待遇,营造公平公正的职称晋升环境。印发了《旬阳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办法》,对职称评审和聘任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

15.县水利局负责成立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文件已起草,正按程序送审。

16.县水利局负责,按照“完善办法、试点运行、分类实施、探索经验、全面推开”的思路,选取村级、跨村、跨镇和县上直管等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进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待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印发后组织实施。

17.县水利局负责,积极向上争取上级项目资金,严格使用管理。待2017年中央统筹资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计划文件下发后,向上争取。

18.县发改局、住建局负责,按照烟厂技改动力中心调试时限,督促建设企业倒排施工计划、加班加点组织建设,全力加快LNG调峰站建设进度,确保烟厂技改供气不受影响。该项目已完成设备区基础施工,预计4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19.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水利局、住建局、国土局共同研究,对小河北阳鱼岛堤防工程遗留问题形成意见,按程序报县委审定、县人大审议。县财政局对小河北阳鱼岛开发项目3项费用进行了核查和测算,《关于小河北阳鱼岛开发项目相关费用核查情况的报告》已报县政府。

20.县交通局负责按照“严控投资、严格标准、超投追责”的要求,制定通村水泥路每公里投资平均指导价格,浮动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平均指导价格2%。已派工程技术人员对4.5米宽水泥路项目实地调查,逐项目制定单价,将于4月中旬发文明确。

21.县交通局负责尽快制定出台通村水泥路养护管理办法,加大养护管理力度,确保道路畅通和群众出行安全。草拟了旬阳县通村水泥路养护管理办法,正按程序送审。

22.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以往机构改革中乡镇分流人员政策待遇落实及人员管理工作。县委组织部草拟了分流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县人社局拟定了关于强化分流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按程序送审。

23.县编办、人社局负责开展各类公职人员核查清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借调人员清理摸底工作的紧急通知》,目前正在审核汇总。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