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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县政府第1期、2期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5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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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7年县政府第1期、2期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至4月10日)通报如下:

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共7件)

(一)已落实工作(共6件,占85.7%)

县安委会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排查;县安委会负责夯实各级领导分管、行业部门监管、各镇属地、企业主体的安全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责任体系;各镇负责整合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肃整治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县安委办牵头,宣传、文广、安监、交警等相关部门配合,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各县级分管领导分头负责,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制定出台道路交通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校园管理安全、消防及森林防火安全、食品药品安全6个整治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县监察局、政府督查室负责加强跟踪督查督办工作。

(二)尚未落实到位工作(共1件,占14.3%)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对违法违规和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从重高限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各镇、各行业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共检查企业180家,发放整改指令书157份,停产停业整改12家,排查整治隐患230项。

二、关于县城重点项目建设有关问题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共11件)

(一)已落实工作(共0件,占0%)

(二)尚未落实到位工作(共8件,占72.7%)

1.县水利局负责防洪堤内侧道路防渗层以下部分建设。道路全长1360米,因四个下河通道防洪闸门正在施工,实际完成1300米。

2.县住建局负责防洪堤内侧路面及配套设施建设。祝尔慷大道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于4月6日通过县规委会审定。

3.县教体局、城关镇负责县第三小学工程项目建设征迁安置。遗留的9户安置问题已解决到位,并签订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土地统征工作正进行实物调查登记。

4.县水利局牵头,县住建局、城关镇配合,立即对县城段河滩地进行清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小河北、老城河滩地清理完毕,并种植绿化植物,刘湾社区河滩地清理工作未开展。

5.县农林科技局负责,加快太极城森林公园在建项目的收尾。尽快启动县第二小学后侧森林公园部分提升工程的规划设计,务必于5月1日前开工建设。同时,要尽快拿出管理办法,管好用好公园。草拟了旬阳县太极城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正组织相关单位讨论修改完善。2月13日,县农林科技局组织召开太极城森林公园提升项目建设推进会,要求4月底前全面完成在建项目建设。二小后侧森林公园部分提升工程初步方案已报县政府审定,正按要求完善方案、办理招投标手续。

6.县住建局负责,按照“一次设计、分步建设”的原则,先行建设县政协家属楼至县第四幼儿园段、桥沟潭大桥至县第四幼儿园段,务必于8月底前建成通车。道路初步设计完成,并启动了该区域征地拆迁工作,完成36亩土地回购。

7.县交通局负责,县住建局参与,会同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旬河大桥建设方案,确保两端平交顺畅安全。3月6日,县交通局、住建局会同旬河大桥设计单位及祝尔康大道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单位现场进行了对接,确定了优化方案,目前两家设计单位正按要求进行优化完善。

8.县住建局、城关镇负责,做好滨河北路建设项目土地征用和民房拆迁工作,按照道路设计方案加快推进建设。滨河北路与灵岩路连接处未征收土地约14亩,涉及社区集体土地已达成征收意向,涉及李松一户土地仍未达成协议。

(三)未落实工作(共3件,占27.3%)

1.县住建局、国土局、城关镇负责,做好被征迁群众、企业的工作,务必于2月底前全面完成火车南站广场用地征迁任务。火车南站广场项目招投标已启动,该项目涉及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企业5家、居民7户、社区集体土地1宗,止目前,仍有1家企业土地未征收到位,正在进行协商谈判。

2.城关镇负责,县住建局、交通局等部门参与,务必于2月底前完成旬河大桥建设项目涉及房屋拆迁扫尾工作。至目前仍未完成涉及房屋拆迁扫尾工作。

3.县国土局、移民局等单位负责,尽快办理东坛三场及小环道建设项目占用体育场、国有林场、原国税局办公楼等区域土地交付和过户手续办理等工作,加快实施。因项目业主未衔接土地过户手续办理事宜,该项工作暂未办理。

【责任编辑: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