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7年县政府第5期、6期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截止5月2日)通报如下:
一、关于涉水产业发展问题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5期(共8件)
(一)已落实工作(1件,占12.5%)
天一泉、羊山清泉、巴山雪、县自来水公司等4家企业已纳入市涉水产业联盟。
(二)尚未落实到位工作(7件,占87.5%)
1.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积极争创市级、省级、国家级名牌。务必于5月30日前完成旬阳拐枣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拐枣王”“高昇起”牌拐枣酒申报省著名商标、“秦瑶玉泉”饮用水申报市知名商标资料编写及上报工作。
2.县经贸局负责,发文明确涉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务必于5月15日前发文明确。
3.县发改局牵头,县经贸局配合,抓紧完善涉水产业规划及布局分类。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规划编制。
4.县经贸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制定出台支持涉水产业十条政策。务必于5月30日前完成送审印发。
5.县招商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创建招商引资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县招商局务必于5月15日前完成涉水企业招商活动方案制定及相关招商活动的衔接准备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把涉水龙头企业作为后续财源建设重点,制定财源配置专项计划。务必于5月30日前完成送审印发。
7.县经贸局负责,建立企业帮扶对接机制,实行“六局包六企”,县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水利局、农林科技局、发改局、经贸局分别对应包抓天一泉、净源饮料、巴山雪、太极缘生物科技、天正酿造、金茂生态农业。县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水利局、农林科技局、发改局务必于每月30日前将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经贸局,县经贸局于次月3日前将“六局包六企”工作汇总后以正式文件报县政府督查室。
二、关于高新区重点项目推进有关问题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6期(共20件)
(一)已落实工作(4件,占20%)
高新区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和存在问题县高新区管委会已下发任务清单,限时完成;太极缘公司用水县水利局已纳入吕河集镇供水系统;白柳镇老龙沟片区未纳入县城总体规划的土地县住建局在总规修编中已纳入规划范围,青泥大桥西侧二级路至旬河边区域及青泥大桥东侧老龙沟村二组(小地名王咀子)区域私人建房已停止审批;瑞鑫粮油公司征地补偿意见县财政局、白柳镇已提出并上报县政府。
(二)尚未落实到位工作(16件,占80%)
1.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年内引进投资5000万元以上企业不少于5家。目前尚未引进一家企业投资,已经达成意向合作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投资1.2亿元)、1000万件包装印刷制品项目(计划总投资8000万)、年产3万吨拐枣醋生产线项目要尽快推进,落地投资。
2.县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负责,对旬阳祝尔慷食(药)品产业园土地挂牌出让给县高新建设投资公司,高新建设投资公司将该宗土地使用权作为资本金,申请银行贷款或发行企业债,合理调配周转,确保5月1日前正式运营。县国土局尚未将旬阳祝尔慷食(药)品产业园土地挂牌出让给旬阳高新建设投资公司,务必在一个月内完成,高新建设投资公司要加快工作节奏,确保尽快正式运营。
3.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吕河工业园区棚户区改造征地安置方案,完善安置规划,吕河镇具体组织拆迁,将拆迁腾退用地划归高新区。县住建局务必于5月底前提出棚户区改造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吕河镇务必于9月底前完成征地拆迁。
4.县住建局负责组织祝尔慷食(药)品产业园修规评审工作。务必于5月30日前完成修规评审。
5.县经贸局负责,加快祝尔慷食(药)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县经贸局要加快标准化厂房建设,牡丹油加工区务必于5月30日前完成主体建设,肉制品加工结构主体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
6.吕河镇负责,4月中旬前完成平安路崔永书房屋征迁腾退,交付高新区建设。吕河镇尚未完成该项工作,务必于5月30日前完成平安路崔永书房屋征迁腾退。
7.县经贸局负责,商标准化厂房设计单位和技术单位做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县经贸局务必于7月30日前完成标准化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规划编制。
8.县住建局负责,尽快确定草坪加油站与红木家具区域规划方案,并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规划加快建设。草坪加油站与红木家具区域规划方案由县住建局尽快确定。
9.县供电局负责,做好中企红木公司用电保障,确需架设专变的,要尽快组织实施,并按工业用电优惠政策,从优确定电价。县工业园区要督促企业于6月30日前确定用电方案。
10.县住建局负责,尽快启动草坪广场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已启动,要加快工作进度。
11.县住建局负责,督促企业加快LNG储气站项目施工进度,确保4月底前建成运营。务必督促企业加快进度,确保5月底前建成运营。
12.县公安局、城关镇负责,依法做好少林武校及周边征地的环境维护工作,不能影响储气站项目建设进度。城关镇联合县公安局、青泥社区及施工方与少林武校负责人对土地争议面积、后挡墙权属及修路使河道变窄对武校影响等问题进行了协商,已在落实。
13.城关镇负责,尽快解决影响青泥大桥及引线工程建设的0.87亩土地征用及后续安置问题。务必于5月30日前完成0.87亩土地征收。
14.县水利局、城关镇负责,做好烟厂大道至白柳工业小区段河堤普查工作,对有业主的督促尽快启动建设,对不具备开发条件未确定建设业主的河堤,由县水利局争取到项目后再进行建设。该段河堤已纳入重要支流建设项目,市水利局已委托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设计,并通过初审。
15.鑫顺环保建材公司年产10万m3加气砼砖及6万m3墙体保温装饰板项目由县住建局负责,完善规划手续,加快审批项目用地性质及外观形态。目前尚未完成项目用地性质及外观形态审批。
16.白柳镇负责,做好白柳滨河大道和白柳大道工程征地拆迁及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尽快启动建设。白柳滨河大道涉及征迁的瑞鑫粮油公司征地补偿和白柳大道涉及的张选虎、梁延忠土地征用及张忠良房屋拆迁问题尚未解决到位,招投标尚未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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