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公司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正式运营1年以上,具有一定的服务经验。
2.组织机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日常管理规范,运营正常。
3.公司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规范的停车库或停车场,停车位不少于3个。
4.公司拥有能为县直党政机关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3台以上,车况较好,各类手续、保险齐全(车辆必须为公司所有)。
5.公司应配备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驾驶技术较好的职业驾驶员不少于3人。
6.公司各项资质、证件齐全,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社会信誉良好。
二、选定程序
1.报名申请。有意向的企业向县车改办提交申请,提供企业证照(“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进行“五证合一”变更登记的企业提供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简介及企业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同时报备车辆(行驶证、保险、年检、车身照片)、工作人员和司勤人员(身份证、驾驶证、用工合同)信息材料。
2.资格审查。县车改办组织对报名企业资质进行审查,核实企业资质和信息。
3.现场考察。县车改办成立考察组深入企业现场考察,全面、深入了解企业信誉、实力、服务水平等。
4.研究确定。县车改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企业。
旬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责任编辑:段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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