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驻村干部“合力不强”问题,棕溪镇将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或包村干部、包户帮扶干部、村干部等四支队伍整合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队,形成工作合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优化驻村干部队伍。对当年5个脱贫重点村,采取“3+X+4”的帮扶形式,即3就是包村单位派驻3人驻村工作队,X就是镇包联领导、包村干部、包户帮扶干部职工等,4就是村四职干部。其他14个村采取“1+2+4”的结构配置帮扶力量,即1就是“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2就是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4就是村四职干部。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队成立临时党支部,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考核,选派工作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人员任队长,统一调配各种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夯实驻村帮扶责任。严格执行“三包三定”扶贫工作制度,细化压实包帮责任,全面推行任务清单和一名镇领导联系一至两个贫困村、一个贫困村确定一名第一书记、一名帮扶干部包抓2到5户贫困户的“三个一”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带头抓、站办村组集中抓、帮扶干部具体抓的工作长效机制,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项、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强化驻村干部管理。把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纳入镇干部队伍管理,每周例会要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按时参加。推行驻村帮扶工作汇报制度,加强对工作纪律、考勤出勤、工作日志、工作实绩的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严格落实驻村工作制度,长期驻村工作队员吃住在村,每年驻村工作不少于220天。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镇对村、镇对单位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确保脱贫攻坚考核“全覆盖”。通过考评考核、督查督办,充分调动镇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确保按期实现户脱贫村摘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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