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0日县政府召开第12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38件,截止12月25日,已落实24件,正在落实14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落实事项(24件)
1.关于全市环保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问题,由县环保局负责,按照“三抓一达标”要求,迅速行动,抓好落实。制定了《旬阳县2017年水污染防治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各镇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对重金属企业、畜禽养殖企业实行“常态化”执法监管,加强县城“两厂(场)”运营监管,指导督促4镇污水处理厂和3镇垃圾填埋场完成各项手续,尽快投入运营;完成旬阳县荷花洗衣房和旬阳县瑞财砼水泥制管厂2 家燃煤锅炉拆改任务;淘汰黄标车19辆;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备120台;对国省道沿线范围内影响较大的12家砖厂进行了强制断电和查封整改;督促全县14家尾矿库企业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部竣工并通过市级验收。汉江出旬阳界、旬河口、蜀河口断面水持始终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
2.关于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问题,由县水利局负责,确保按期完成年度考核任务。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于12月3日竣工并已投入运营,目前实现达标排放。
3.关于县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问题,由县环保局负责,抓紧建设,尽早投用。县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已建成投用。
4.关于环境应急监控平台信息互联互通问题,由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整合环保、水利、安监等监控系统,统筹建设管理。县环境应急监控平台已和县水利局、安监局视频监控平台实施信息共享,并与市南水北调应急指挥中心平台联网享。
5.关于项目包装和招商推介问题,由县发改局负责,筛选包装一批优势项目,积极与天宁区对接交流,促进两地深度合作。已制定《旬阳县苏陕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规划》和《旬阳县苏陕项目储备库》,涉及项目81个,总投资399亿元,已筛选了一批优势项目,正积极与天宁区对接,加强合作。
6.由县招商局、高新区负责,以“131”招商工程为抓手,大力招引江苏籍客商来旬投资创业。起草了《“131”工程实施方案》、《2018年招商引资工作要点》、《招商团队组建方案》等,正在进行修改完善。12月,江苏天宁经开区与旬阳高新区就承接产业转移在高新区召开专题座谈会,韩国吾卢拉世界(株)礼品玩具公司来旬阳高新区实地考察。
7 .关于加强两地对口交流问题,由县发改局牵头,建立各个领域对口协作交流机制,定期互访沟通,合作交流提高,促进互补双赢发展。制定了《旬阳县加强苏陕扶贫协作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开展结对协作、定期互访沟通工作机制,建立领导、乡镇、部门对口互访合作机制、教育协作、医疗卫生扶贫协作以及企业等各个领域对口交流机制。
8.关于扶贫协作项目资金问题,由县财政局负责,将苏陕扶贫协作产业基金纳入2018年财政预算。2018年已将产业发展基金纳入预算。
9.关于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问题,由县财政局、教体局负责,逐项目制定资金解决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县财政、教体部门在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申报1亿元,同时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教育基础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
10.关于增加教师招聘数量问题,由县教体局、人社局、编办负责,制定教师招聘滚动计划,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根据对2018年教师队伍变化情况摸底,全县教职工编制缺额约270名,招聘教师计划为200人。12月9号已启动高中教师招聘工作,其他招聘计划根据省市安排逐步实施。
11.关于落实教师培训经费问题,由县财政局、教体局负责,对教师培训经费进行核实后,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从2018年起县财政部门每年预算教师培训经费50万元。
12.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问题,由县财政局、教体局负责,对公用经费县级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核实,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核后统筹安排。经政府同意,县财政部门于12月初追加预算义务教育公用经费305万元,2017年秋按规定政策标准已执行到位,并从2018年起将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政策标准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并以旬教体字〔2017〕227号文件上报县政府。
13.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补助问题,由县财政局、教体局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幼儿和高中贫困生情况进行逐人核实后,严格按照政策标准落实到位。已对建档立卡贫困幼儿和高中贫困生情况进行逐人核实,县财政部门于12月初追加专项经费170万元,从2017年秋季学期按照上级政策标准已落实到位,并从2018年起将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补助按政策标准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
14.关于提高教师待遇问题,由县财政局、教体局、人社局负责,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提标论证,制定方案,公示公开,接受监督。《旬阳县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旬教体发〔2017〕291号)已印发执行。
15.关于教师队伍第十三个月工资问题,由县财政局、教体局负责,对照上级政策,执行到位。从2018年起将教师队伍第十三个月工资按政策标准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
16.关于贫困户参加合疗及大病保险问题,县卫计局、民政局和各镇要加强资助对象动态监控,自然增减贫困人口要及时登统。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2017年数据清洗后在册贫困人口和2016年脱贫人口在2018年度新农合予以全额资助,资助资金通过县财政惠农资金兑付中心,以“一卡通”形式,发放到户。
17.关于贫困户免费健康体检费用问题,贫困人口健康体检费用由县财政局安排300万元包干使用,县卫计局要优化体检项目,突出实效,督促指导,让贫困户满意。县财政局已将300万元体检资金拨付各镇卫生院。
18.关于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由县供销合作社负责,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已以旬发〔2017〕19号文件印发实施。
19.2017年元至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由县财政局负责,修改完善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已于12月18日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20.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执行。已以旬政办发〔2017〕180号文件印发执行。
21.旬阳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执行。已以旬政办发〔2017〕179号文件印发执行。
22.由县国土局牵头,各镇负责,严格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土地私下交易等违法行为,规范土地供应秩序。县国土局将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变更调查和动态巡查等工作紧密结合,成立4个工作组开展全县土地违法行为排查清理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规范土地利用秩序,提升用地管理水平。
23.关于滨河北路工程变更问题,由县住建局负责,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投资,加快推进建设。县住建局已于12月初委托安康四维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滨河北路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了变更优化,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加速推进建设。
24.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县扶贫局牵头,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加快组织实施。公益设施项目县扶贫局已开始工程招标,由专业监理公司负责工程质量监理。
二、正在落实事项(14件)
1.关于旬河水质自动站建设问题,由县环保局负责,县住建局、国土局、供电局配合,科学择址,完善手续,加快建设。旬河水质自动站已完成建设,聘请西安思坦环保科技公司负责后期运维,目前正在进行设备调试。
2.关于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问题,县发改局负责,制定我县关于加强苏陕合作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已经制定《旬阳县加强苏陕扶贫协作工作实施意见》,待县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3.关于选派干部挂职交流问题,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负责,选派有潜力的年轻干部前往天宁区挂职培训、学习锻炼,选调3名干部到县苏陕扶贫协作办公室工作。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按照《苏陕扶贫协作工作导引》的要求,抽调了17名专业技术人员于12月15日赴江苏进行交流学习。对于苏陕扶贫协作办公室抽调人员待人事联席会审定后,办理到位。
4.关于第二幼儿园选址迁建问题,由县教体局负责,尽快启动前期工作,制定资金筹措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县教体局已开展调研、实地踏勘,正与住建等部门沟通,待选址确定后,及时制定资金筹措方案。
5.关于教师联户扶贫问题,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负责,根据教育、卫生系统特殊情况,在2018年联户帮扶安排时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待全省年度交叉检查及第三方评估工作结束后,将根据全县贫困人口状况,统筹进行考虑安排。
6.关于为旬阳县新森林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信担保贷款问题,由县财政局负责,对该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核查无误后,报市财信担保公司审批。由于该企业在中国银行贷款900万元到期未偿还,因此该企业新的贷款申请银行暂未受理。
7.关于为旬阳县领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信担保贷款问题,由县人社局负责,最大限度给予政策支持。因该企业尚未向经办银行提供完整资料,创业贷款贴息资金暂无法拨付。
8.关于为旬阳县安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财信担保贷款问题,由县财政局负责,对该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核查无误后,报市财信担保公司审批。市财信担保公司已同意为该企业提供100万元财信担保贷款,旬阳农商银行已经受理,待企业按期归还即将到期的100万元贷款后,再发放新的贷款。
9.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聘任问题,由县人社局负责,将拟聘任人员名册在县政府网站、所在单位张榜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方可聘任。拟聘任人员名册已在县政府、人社局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并下发文件,待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10.由县人社局牵头,县编办等部门配合,制定更加科学严谨的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形成注重实绩、公平公正的聘任用人导向。正在草拟《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11.关于中驰世纪大厦项目用地遗留问题处置问题,项目建设业主单位补交土地出让金后,由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按规定予以办理土地登记及房屋产权证书。中驰大厦办理土地登记及房屋产权证书相关资料已受理,目前正在办理中。
12.由县国土局牵头,住建局配合,相关镇、部门参与,立即对全县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陕南移民搬迁项目用地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凡是用地程序不规范的,必须督促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的,不得批准开发建设和房屋预售。启动了瑞莲小区、锦绣家园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核查程序,对相关不规范程序正在组织调查,目前核查问题正在整改中。
13.关于城关镇四海逸家设立社区居委会问题,由县民政局指导四海逸家社区居委会筹备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和《居委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正在开展社区党支部候选人和入住居民摸底登记工作。
14.关于县城防洪堤商房及停车库招租问题,由县财政局、水利局负责,认真完善出租方案,公开对外招租。对县水利局和城关镇鲁家台社区签订的协议进行核实后统筹解决。《县城防洪堤商房及停车库招租方案》尚未提交县政府,关于鲁家台社区用房问题正在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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