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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干部许某3月5日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作者:旬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03-10 15:01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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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5日20时30分左右,旬阳县防滑办干部许某驾驶私家车从其居住小区前往小河北社区途中,将路边行人卿某、陈某撞倒,造成卿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旬阳县交警大队迅速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许某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许某涉嫌肇事伤人已被刑事拘留。双方当事人家属积极协商善后事宜。经医院诊断,伤者陈某寰椎、跖骨骨折并伴有多处挫伤,目前伤情平稳,在医院接受治疗,死者的善后工作基本结束。

3月6日早,安康市国土局纪检组会同旬阳县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展开调查,我局积极配合调查。经初步核实,3月5日下午,许某同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全某某等一行3人,对县搬迁办工作进行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工作组3人与搬迁办7名干部职工在搬迁办机关食堂聚餐并有饮酒行为。20时许,许某等参与就餐的人员相继离开。

3月8日,经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委委务会)研究并报请县委常委会决定,对肇事者许某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违规组织和参与公务接待的相关人员进行立案审查。最终处理结果我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旬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段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