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8年县政府第1至2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截止2月28日)通报如下:
一、第一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共5件)
(一)已落实工作(4件,占80%)
1、县政府办、发改局负责修改完善《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旬阳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县财政局、高新区负责修改完善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方案及高新区收支预算方案。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批准执行。
3、双创办负责,县直部门配合,对《2018年城市创建“十类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建设项目逐一论证,制定2018年创建清单。双创办及相关部门对涉及的建设项目进行了逐一论证,制定了《项目简介》和《责任分工表》,明确了责任、标准和时限要求。
4、《旬阳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由县发改局负责,对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公布执行。县发改局已将新制定的收费方案公开公示,并对各机动车辆停放服务经营单位进行现场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按程序予以批复。
(二)尚未落实到位工作(1件,占20%)
1、县交通局负责段家河和棕溪汉江大桥建设。已完成段家河和棕溪汉江大桥初步设计并提交市交通局,待市交通局批复后,启动招标工作。
二、第二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共12件)
(一)已落实工作(7件,占 58%)
1、县财政局负责修改完善《旬阳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已以旬政办发〔2018〕20号文件印发。
2、县发改局负责,督促各镇各部门加快2018年、2019年脱贫攻坚建设项目审批备案工作,务必于春节前完成。脱贫攻坚建设需审批的项目除交通项目第二批计划脱贫攻坚指挥部暂未下达外,涉及64个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村级道路硬化工程、37个移民(脱贫)搬迁安置项目及20个村级标准化卫生室项目已完成备案审批。
3、县民政局负责修改完善《旬阳县2017年强秋淋降雨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方案(2017—2019年)》,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已以旬政办发[2018]21号文件印发。
4、县人社局负责修改完善《旬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按程序送审印发执行。县人社局已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县政府审签。
5、县农林科技局、环保局、发改局负责,加快制定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县环保局牵头制定了《旬阳县2017—2018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待市环保局评审批复后,加快组织实施。目前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6、县农林科技局负责修改完善《旬阳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旬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旬阳县林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程序送审印发。已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县政府领导和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
7、关于吕力路旬阳电站淹没段顺接建设问题,由县移民局负责庙沟村村道与吕力路顺接项目建设,其余10处由县交通局纳入农村道路项目组织实施。县移民局正协调设计单位和市移民局,将吕力路顺接项目与庙沟移民安置点对外道路结合建设,目前设计方案已通过市移民局技术审查。县交通局争取将顺接道路纳入2018年、2019年农村道路项目组织实施。
(二)尚未落实到位工作(5件,占42%)
1、关于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人员编制问题,由县编办负责,从县农林科技局系统内部调配解决。县编委会印发了《关于调整农林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文件,已明确产权服务中心机构和编制。县农业产权服务中心“九定方案”,县编办正在审核,待审定后印发。
2、县编办负责尽快对全县各镇各部门事业单位编制情况进行摸底研判,科学合理调配机构编制。县编办已将事业单位摸底研判工作和整合工作纳入2018年重点工作内容。
3、县国土局负责按照《旬阳县砖厂整改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相关镇和部门加大力度,确保按时(10月1日)完成整改关闭任务。县国土局会同发改、环保、安监、农林、水利等部门对全县29家砖厂进行了全面集中排查,拆除粘土砖厂1家,初步拟关闭砖厂9家。
4、关于旬阳县姚沟铜矿等矿权业务办理问题,由县国土局负责,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确保矿产资源安全、规范、有序利用。旬阳县姚沟铜矿采矿许可证和旬阳县南沙沟矿业有限公司探矿权手续,待报市政府批准后,按程序办理。旬阳县段家河镇北庵村水泥灰岩矿延续手续,待其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后,按程序办理。
5、关于党家坝社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问题,由县住建局与项目业主签订补充协议后,县国土局按照土地挂牌出让规定和程序组织挂牌。县住建局正在与项目业主进行协商拟定补充协议,待补充协议签订后,按程序组织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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