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有序开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面向社会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举报重点: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以及拆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及非法讨债,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非法采砂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河滩中划地为界的矿霸、沙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实施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二、举报内容:
积极检举、揭发、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犯罪人员及其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犯罪事实、依据。检举提供线索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公安机关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予以保密,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严、从快、从重惩处。
三、 举报方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黑恶犯罪线索,并向您致以真诚的谢意!
1、旬阳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0915-7222606;
2、举报邮箱:sxakxylph@163.com;
3、信件举报: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城区观极路一号院(旬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邮编:725700 ;
4、来人举报:旬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及各派出所。
5、举报联系人:
吴警官 18700550909
时警官 15129689286
旬阳县公安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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