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县就业创业脱贫指挥部重新调整了9大项就业创业帮扶政策,除了为创业者发“红包”,还为求职者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者准备了补贴政策“红包”,如何才能“抢到红包”呢?请看过来。
一、求职人员可享受免费求职及职业介绍
享受对象条件: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男16-60,女16-50)的贫困家庭劳动力
对象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和申报程序: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在县人力资源市场登记后,即可享受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求职登记等各项免费服务,同时免费参加县人社局举办的各类招聘会。
县人社局业务咨询电话:0915-7220366
二、参加培训免费且有生活费和交通补贴
享受对象条件: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男16-60,女16-50)的贫困家庭劳动力
补助(贴)标准:
1.到村参加创业就业培训,每人每天给予20元生活费补贴;到镇参加80课时以上的免费创业就业培训,每人每天给予30元生活和交通费补贴;到市、县培训机构驻校参加免费创业就业培训,按每人每天50元的生活、交通和住宿费补贴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补贴资金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根据贫困劳动力出勤情况垫付给个人。
2.对参加手足修复师、汽车驾驶员培训人员,取得培训合格证和职业资格证的每人补助1000元,家政服务员每人补助500元,资金由县扶贫局直接拨付到贫困户“一卡通”账户上。
申请所需资料及申报程序:向所在镇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身份证(户口簿)、一卡通、培训证书复印件。由镇政府统一报县扶贫开发局,县扶贫开发局逐一审核,符合补贴要求的,实行半年统一兑付。
县人社局业务咨询电话:0915-7222229
县扶贫局业务咨询电话:0915-7216838
三、创业人员可享受担保贷款贴息补贴
享受对象条件: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男16-56,女16-46)的贫困家庭劳动力
补助(贴)标准:
1.支持贫困劳动力个人创业、兴办各类经济实体,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贫困劳动力自主发展产业(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类等)的,镇村出具发展产业证明,可给予不超过5万元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对象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和申报程序:
1.《旬阳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2.贷款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3.贷款申请人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身份类型证明《就业失业证》、《退役证》、《毕业证》、《残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注“本人自愿为XXX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使用”字样并签名、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贷款人把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交镇社保站初审、调查、公示推荐,小额担保贷款机构审核、组织考察,联席会议审批、公示,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县人社局业务咨询电话:0915-7220986
四、就业困难人员可领公益性岗位补贴
享受对象条件:安置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男16-60,女16-50)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
补助(贴)标准:每人每月450-800元,补贴期限为3年。
对象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和申报程序:
1.《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
2.《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一份及电子版;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新)一份;
4.《就业失业登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每月《出勤表》一份;
6.每月工资发放单复印件;
7.《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齐全后,由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交县人社局创业就业与综合管理股。
县人社局业务咨询电话:0915-7202004
五、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有社保补贴
享受对象条件: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及失业保险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补助(贴)标准:企业所承担的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的三分之二,补贴标准不超过3年。
对象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和申报程序:
1.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报告;
2.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5.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6.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资料。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交镇社保站进行初审和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复查,拨付补贴资金。
县人社局业务咨询电话:0915-7202004
六、自主创业人员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享受对象条件:实现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并应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半年内提出申请,超过半年不予受理。
补助(贴)标准:每人3000元
对象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和申报程序(个人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半年内向县人社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旬阳县一次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在农商银行的开户账号。
以上材料齐全后,交镇社保站进行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经与财政局联审后,拨付给创业者个人。
县人社局业务咨询电话:0915-7202004
七、就业见习期可享就业见习补贴
享受对象条件:毕业年度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补助(贴)标准: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见习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在脱贫攻坚期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见习期可延长至12个月。
对象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和申报程序(就业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旬阳县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
2.《就业见习申请表》一份;
3.就业见习协议书一份;
4.见习工资发放表一份;
5.见习大学生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见习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以上材料齐全后,交县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进行初审和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经与财政局联审后,拨付给就业见习单位。
县人社局业务咨询电话:0915-7202004 0915-7220366
八、外出就业有交通补贴
享受对象条件: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男16-60岁,女16-50岁)的贫困劳动力
补助(贴)标准:年度内在县内实现转移就业的每人补贴最高不超过100元;在县外市内实现转移就业的每人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在市外省内实现转移就业的每人补贴最高不超过300元;在省外转移就业的每人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对象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和申报程序:
1.旬阳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费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
3.身份证复印件;
4.交通费原始票据;
5.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等申请材料。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报户口所在地镇社保站,镇社保站初审后统一造册报县创业就业局审核,经县人社局审批公示无异议后,交县财政局审定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账户。
县人社局业务咨询电话:0915-7220986
九、60周岁以上的这类老人有基础养老金
享受对象条件: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或2011年起连续缴费至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
基础养老金标准:60-69周岁为103元/月,70-79周为113元/月,80-89周岁为123元/月,90-99周岁为133元/月,100周岁以上为143元/月。
对象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和申报程序: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交镇社保站审核,县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复核,银行发放。
县人社局业务咨询电话:0915-722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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