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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31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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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23件,截止2019年128日,已落实12件,正在落实11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落实事项(12件)

1.关于《旬阳县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县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印发执行。已于2018年12月26日以旬政办发〔2018〕155号文件印发执行。

2.关于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由县脱贫办负责,对考核组反馈问题列出清单,逐项交办,督促各战区、各专项指挥部限期整改。由县脱贫办负责,各专项指挥部配合,筹备近期召开全县脱贫摘帽动员大会。县脱贫办对考核组反馈我县的14个问题以清单形式逐项进行了交办。目前,13个问题完成整改销号,1个问题建立了长效机制。全县脱贫摘帽动员大会已于2019年1月11日在县宣传文化中心召开。

3.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由县农林科技局负责,各镇和县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加强督促检查,严防餐厨剩余物流入生猪养殖环节,持续抓好县内生猪发展,保障我县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猪肉等产品有效供给。县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餐厨废弃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旬住建发〔2018〕361 号),对全县1133户餐饮店进行了检查,共排查养殖场(户)940户,取缔泔水养殖122户,处罚养殖户泔水饲喂行为4起,罚款6000元。同时,结合春季攻坚,科学组织出栏与存栏补栏,加强防疫和技术指导,有效保障我县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猪肉等产品供给。

4.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费问题,由县财政局为各镇拨付1万元工作经费,专项用于非洲猪瘟防控和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经费已拨付到位。

5.关于《旬阳县规范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若干措施》,由县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执行。已于2019年1月16日以旬政办发〔2019〕6号文件印发执行。

6.关于《“健康旬阳2030”行动实施方案》,由县卫计局负责,结合省市方案和县情实际,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审定。2018年12月29日以旬发〔2018〕13号文件印发实施。

7.关于机关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补助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用问题,由县人社局、财政局负责,按照政策标准落实。2019年1月10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旬阳县机关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旬政办发〔2019〕2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及离休人员离休费增加已按政策标准落实到位。

8.关于《旬阳县改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实施办法》,由县人社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执行。已于2019年1月10日以旬政办发〔2019〕3号文件印发执行。

9.关于旬阳县关口镇小泥沟铅锌矿等7处矿权业务问题,由县国土局负责,对上述矿权逐一进行复核,对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暂给予一年延续或变更。其余涉及探矿权业务的,待上级政策明确后再予以研究。县国土局对7宗矿权逐一进行了复核,其中5宗采矿权手续延续已办理到位,2宗探矿权手续待上级政策明确后再提请研究办理。

10.关于《旬阳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由县残联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2018年12月29日旬政发〔2018〕14号文件印发实施

11.关于警务辅助人员待遇问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层级标准按照市上政策执行,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商公安局筹措解决。同时要建立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机制。县人社局要指导县公安局按相关政策规定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关系,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县公安局已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就加强辅警规范化管理做了培训讲解。同时,按照安康市警务辅助人员相关待遇政策,建立了我县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机制,从2019年1月起执行。

12.关于退役士官安置问题,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编办负责,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做好安置工作。已于2018年12月29日以旬安置办发2018〕4号文件安置到位。

二、正在落实11件)

1.《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旬阳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旬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讨论稿)》《旬阳县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由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已经县委2019年第2次常委会议审定;《旬阳县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旬阳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已经县委2019年第1次常委会议审定及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初审;《旬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讨论稿)》已修改完善。

2.关于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由县发改局(秦岭办)、环保局牵头,各镇各部门负责,持之以恒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发改局(秦岭办)牵头建立了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台账和网格化管理体系。截至目前,15个县级台账重点问题完成整改11个,秦岭范围内其他82个一般性问题整改到位70个,其余问题正按时序进度扎实整改。

3.关于饮用水源地水质第三方监测费用问题,由县环保局、财政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逐项核算费用,报县政府审定后纳入财政预算。已对2019年度旬阳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检测和水源地水质检测费用进行逐项核算,共需费用12万元,正按程序送审中。

4.关于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由县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负责,对县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规划情况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全部纳入全市污水处理PPP项目总盘子,转让收入用于偿还前期债务;其中,对正在建设和规划建设的项目要做好建设规模、投资效益论证把关。由县财政局、水利局负责,对全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运行成本进行测算,逐一核算运营费用,报县政府审定后纳入财政预算。县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已全部纳入全市污水处理PPP项目总盘子,市住建局已委托相关设计部门制定PPP方案,待方案出台后,进行清产核资,逐一核算运行成本和费用,统一招标实施。

5.关于《旬阳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由县税务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执行。已按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正按程序送审中。

6.关于1至11月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聘任的意见,由县人社局负责,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办理。其中,拟聘任高级职称技术岗位的非教师、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提供工作实绩佐证资料,对没有突出工作实绩的暂缓聘任。县人社局已按工作程序及要求进行公示,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任高级职称技术岗位非教师、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专项业绩考核,目前,正在汇总公示相关考核资料。

7.关于城关镇草坪社区(图幅号I49G077022)等2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问题,由县国土局负责,按照规定和程序公开组织挂牌出让,并完善相关手续。白柳镇白柳社区的出让土地已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城关镇草坪社区的出让土地尚未实施挂牌出让。

8.审定旬阳功能新材料产业园土地及房屋征迁工作实施方案,由旬阳高新区负责,待产业园规划评审通过,中核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旬阳领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县政府(高新区)三方协定后,分期分批启动实施。产业园土地报批工作已获得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待产业规划获批、三方协定后,分期分批启动实施,并下发征迁方案。

9.关于旬阳中学创建省级示范高中工作,由县教体局、旬阳中学负责,对照省级示范高中标准要求,改善办学环境,规范学校管理,提升教育质量,如期通过验收。对标自查,建立了工作台账,创建工作正有序推进。目前,操场改造工程已进行设计,正在办理标前评审。

10.关于城关镇江南九年制、城关镇中心幼儿园、高新小学、小河镇中心学校改扩建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优化整合教育项目,抓紧推进项目实施。高新小学建设项目正在协商选址,城关镇江南九年制、小河镇中心学校改扩建项目正与相关镇确定用地范围,城关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正按方案委托规划设计。

11.关于警务辅助人员招录问题。由县公安局、人社局负责,严格按照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程序,公开招录30名警务辅助人员。制定了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工作方案,并上报市公安局,待批准后公开组织招录。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