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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名称: 旬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3-0038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8年08月14日 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08-08-14 10:19

文号:旬政办发〔2008〕99号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旬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旬各单位:
现将《旬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旬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提高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8〕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为依据,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资源指导、沟通和服务功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不断提高政务活动透明度,增强政务信息对称性,规范行政行为,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为我县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创造一流的政务环境。
总体目标是: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可爱的旬阳”为平台,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依法行政为重点,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创新型、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效推进覆盖全县城乡、全民共享的信息公开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由近及远、梯次推进的原则,重点对2007年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科学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凡属于应当公开的必须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统一标准和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尽快开展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部门、各单位在完成本单位目录编制任务的同时,要搞好本系统、本行业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规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和定期考核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突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和畅通链接,认真梳理上网信息,优化栏目设置,使其成为全天候、自助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要利用公开栏、显示屏等多种平台,多形式、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各级各单位要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信息公开场所,并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
三、实施步骤
整个工作分为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8年7月底,县、乡两级分别成立信息公开工作办事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各类新闻媒体要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编制公开指南、目录。2008年8月1日—8月20日,各级各部门对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区分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要指导本系统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和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信息清理工作。依照《条例》规定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保密局审核确定。8月20日前,完成所有《目录》和《指南》编制审核工作,并向县政府信息中心报送纸质和电子版,以便上传到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启动实施。从2008年8月21日起进入正式实施阶段,通过政府网站和本乡镇、本部门网站以及各专门场所进行公开,切实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公开形式的合法、便捷。按照各自职责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好公开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完善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效果。
(四)检查总结。从2008年11月起,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施行《条例》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认真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县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清理,确定可公开详细目录和内容,建立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牵头组织并督促县政府各部门对行政许可项目的梳理。
县政府信息中心:拟定《旬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编制《旬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旬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充实完善,依照《条例》要求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在线访谈、政策咨询等栏目,做好信息公开系统的程序设计,为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搭建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政务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提供技术服务;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整合资源,建设统一电子政务传输网络,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向有关部门转交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交的公开申请。
县监察局:受理申请人对各乡镇、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投诉;监督各乡镇、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督促县政府各部门搞好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规范运行,制订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年度分步实施规划;会同县政府信息中心、县绩效办等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县保密局:负责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县政府和部门文件进行保密审核,确定可公开的目录和内容。
县档案局:按照《条例》规定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县广播电视局:负责《条例》的宣传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的阶段性要求,制定《条例》宣传工作方案,集中开展《条例》的宣传工作,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政府其他工作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组织制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督促、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要全力抓,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迅速成立工作机构,尽快制定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编制好信息公开目录,务必于8月底前将本单位基本信息、领导班子、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上报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人:屈孝旭,联系电话:0915-7221071,电子邮箱:info@xunyang.com.cn)。
(二)健全管理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各信息发布单位要增强信息发布的安全意识,不得将用户名和口令透露给他人,信息发布人员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更改口令。凡因用户名和口令管理不当造成信息篡改和误报的由信息发布单位承担责任,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关心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手段,充实公开的内容,确保公开的参政权、知晓权,使政府的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县政府督查室、信息中心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