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胡蜂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名称: |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胡蜂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zfbwj-zfbwj-2014-0007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01月10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13〕157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3-09-27 10:13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期,我县农村一些地方连续发生胡蜂蜇人伤亡事故,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切实做好胡蜂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治工作。胡蜂是一种体大身长毒性大的昆虫,人被蜇后会出现过敏反应和毒性反应,严重者导致死亡,其蜂巢被老百姓称为“葫芦包”。由于近年来生态环境的变化,我县农村一些地方“葫芦包”增多,并连续发生胡蜂蜇人,造成多起人员伤亡。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扎实做好胡蜂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伤人事件的发生。
二、加大防治宣传力度。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胡蜂防治知识及应急处置常识的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胡蜂的生活习性、危害性,增强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意识,在胡蜂主要分布地方公开求助电话号码,鼓励群众发现蜂巢及时报告,不要主动摘除,避免遭受袭击。林业部门要建立胡蜂监测预警系统,与公安、卫生、农业、科技、消防、武警等部门建立信息联系制度,准确提供胡蜂发生情况,在危害严重的地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使群众提前预防,以免遭受其伤害。卫生部门要牵头组织编写胡蜂防治及伤人救治宣传提纲,在电视、网站、墙报上广泛宣传。
三、迅速组织力量灭杀。当前,正值胡蜂活动高发期,各镇要迅速组织力量,及时反映信息,合理处置隐患。特别是在公路沿线、村庄周围、学校附近、景区景点等人口密集地区发现胡蜂巢的,要集中力量,加强与林业、武警、消防等部门的联系,做到全部灭杀,确保不再发生人员伤亡。消防、武警部门要抽调优势兵力成立专门的胡蜂窝应急处置小分队,随时待命,保持24 小时信息畅通,在接到胡蜂蜇人蜇畜事故信息后,要克服时间、地点、气候等条件限制,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处置工作。
四、积极开展救治工作。各卫生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胡蜂伤人的救治工作,加强对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防治业务培训,配备治疗急救药物,确保伤者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治疗。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胡蜂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海彬同志担任组长,县林业、农业、卫生、宣传、公安、科技、消防、武警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指导各镇抓好胡蜂防治工作。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协调职能,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问题,切实做好胡蜂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9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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