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马治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马治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rsxx-rsxx-2014-001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05月15日 | 文号: | 旬政字〔2014〕61 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4-04-29 14:35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马治新同志 任旬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
张 峰同志 任旬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旬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勇军同志 任旬阳县公共资产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江洪波同志 任旬阳县职业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朱德智同志原任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更名自行免去;
余悦贵同志原任旬阳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更名升格自行免去。
旬阳县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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