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2014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2014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zfbwj-zfbwj-2014-0017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05月15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14〕53 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4-04-14 15:07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1日
旬阳县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陕西省开山采石削山建房管理办法》(省政府16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发展需要减灾,减灾也是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应急处置力度,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坚持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原则。县防滑指挥部办公室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3、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加强宣传,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和预报预警体系,变消极被动的应急避灾为积极主动的减灾防灾,使地质灾害防与治协调统一。
4、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段实施的原则。重点抓好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坚持多方筹资、加大投入的原则。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各级政府分摊负责。
二、 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及2013年地质灾害概况
我县地处秦巴山区,境内群山叠嶂,沟谷密布,地质环境十分脆弱,年降雨分布极为不均,极易发生地质灾害。经调查,我县共有各类地质灾害548处,主要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其次为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其中滑坡496处,崩塌33处,泥石流16条,地面塌陷3处,分布于全县22个镇,威胁125个单位2796户10989人 10286间房屋。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特征,加之近年来人为工程活动的增加,成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直接诱因,我县已成为典型的地质灾害多发县。
201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土资源部门及防滑指挥部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检查、巡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加快地质灾害治理进度,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准确率,地质灾害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未发生一例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极大保障了居住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201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降水主要集中在5—9月份,这一时期是全县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同时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县防滑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提前做好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学校、社区和单位等重点人群密集区域的救灾防范工作,制定好应急预案,落实好监测人员,确定好撤离路线,组建好抢险队伍,储备好救灾物资,随时做好备战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因灾损失。要特别注意10~11月,防范异常强降雨及区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
根据我县地形地貌特点,全县22个镇均不同程度受到地质灾害威胁。今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为:甘溪—城关—棕溪、桐木—小河属滑坡、泥石流高易发区,赤岩—铜钱属滑坡、崩塌中易发区,相关镇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测,随时掌握隐患点的变化动态,采取措施,积极预防。特别是段家河镇初级中学到镇政府门前段是重中之重。同时,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水电站建设、316国道、旬小公路、汉江、旬河、蜀河、仙河、吕河及城关二中等重点项目建设中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区域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要高度重视仁河口中学崩塌、关口镇蒿塔小学滑坡、桐木中学滑坡等地质灾害点的变化动态。完成县城商贸街A区滑坡、关口关坪滑坡、县城党家坝滑坡治理工程的治理验收,确保汛期期间不再发生次生灾害。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 逐级夯实责任。年初县政府与各镇、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县政府对镇、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各镇对每个隐患点落实了包抓领导、乡村干部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汛前抓好防灾部署,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推行地质灾害险情通报制度、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督导制度、防止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督察制度。县水利、交通、规划、住建等部门,应分别做好河溪、水库、公路、铁路、城镇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做好应急预案。县政府在做好全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要求各镇对辖区每个灾害隐患点做出群测群防应急预案,并在各隐患点公示,明确该点的灾害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威胁范围,乡镇包抓领导、责任人、监测人、报警信号、撤离路线及避险地点等。作好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重大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要求进行防灾和抢险救灾。
(三)搞好地质隐患点监测。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每年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县国土资源部门要适时组织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开展责任范围内的地灾隐患巡查。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体变化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等情况。要充分利用已建立的“乡村为主、预警到户”的群测群防体系,采取汛期巡查与常规监测相结合,专业单位监测与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与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由各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负责落实,危及铁路、公路、水利、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监测,其它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由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负责监测。
(四)狠抓任务落实。一是要在汛前,对本辖区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稳定性差、威胁人数多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一步明确监测预警人员,督促日常监测工作有效开展,并做好监测记录。汛期要动员村民自治组织及受灾害威胁群众加强自我防范。各镇要尽快组织巡回检查,以便及时发现灾害前兆信息,发现险情,做好应急处置,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做到24小时在岗,不允许将值班电话设置成呼叫转移或因其它原因占用值班电话线路,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传递地灾险情。三是加强临灾应急反应能力建设,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各镇要结合本区域实际,抓好防治方案中各项措施的落实,每个灾害隐患点必须成立抢险救灾队伍,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一旦发生灾情,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有序和有效地开展,防止灾情扩大。
(五)加强工程管理 。一是加强农村村民开山削坡建房安全管理和建房规划管理,特别是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的管理,切实做好建房选址,避开地质灾害隐患,明确开山削坡建房安全管理,各镇人民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二是对已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积极采取力所能及的治理措施:如填埋拉张裂缝,在滑坡体上退耕还林、人工开挖排水沟,在滑坡体下部砌护挡墙、加大支撑力等措施,减小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三是加强集镇规划、移民搬迁小区和矿山开发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鉴定,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管理,避免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县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要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评估要求,做好配套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遏制人为灾害隐患的产生。
(六)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灾自救能力。国土资源和气象部门要共同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及时通过媒体发布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气象信息,并努力提高预报的准确性,以便更好地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政府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了解地质灾害防范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临灾应急自救能力。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好监测预警,逐点发放责任明白卡,逐户发放迁安避让明白卡。
(七)加大隐患点移民搬迁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的移民搬迁。各镇对辖区内的隐患点认真搞好排查摸底,对那些采取治理措施确实无法消除隐患的,应有计划的进行移民搬迁,减少灾害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八)完善预警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要在建立以预警到户工作为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本地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水利、气象、地震、建设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建立动态监测网络,各负其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九)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制。镇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和监测网络,对发现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编制好点上的防灾预案,由当地政府逐一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及监测预警人员,并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将防灾责任落实到位。各镇人民政府,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与职责(详见《旬阳县2014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积极履行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各镇人民政府、相关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情况于4月底前报县防滑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审查。
县防滑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传真)电话:(0915)7206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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