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zfbwj-zfbwj-2014-0019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05月15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14〕60 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4-04-17 15:15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和流行,有效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学校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人群密集,自身免疫力较弱,是流感、腮腺炎、肺结核、麻疹、细菌性痢疾、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手足口病等传染病易感高发人群。这些传染病疫情一旦发生,如果控制不及时,极易扩散蔓延,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引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近年来,我县学校、幼儿园发生腮腺炎、手足口病、水痘等传染病疫情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部分学校及幼儿园对传染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有效免疫屏障未建立,消毒、晨检等制度未得到很好落实,学生未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学校传染病防治不仅事关广大学生身体健康,更关乎社会大局稳定,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对学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坚决杜绝传染病疫情在学校传播蔓延。
二、认真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是预防校园传染病发生和蔓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教育部门要把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切实做好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根据中、省免疫规划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当前学校传染病流行实际,按照自费自愿原则,在中小学校、幼儿园迅速组织开展以腮腺炎疫苗为主的预防接种工作。继续做好以麻疹、风疹、腮腺炎、乙肝、“两脑”疫苗为主的免疫效果监测,及时为未接种疫苗或接种后未产生免疫抗体的儿童补种相应疫苗,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发生和蔓延。
三、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
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完善传染病防控预案,严格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原因追踪及传染病报告制度,对晨检、巡查中发现的生病学生应立即联系家长,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或居家观察,并对生病学生的情况进行追踪;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掌握缺勤原因,如怀疑为传染病或已诊断为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镇(中心)卫生院,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同时,要将肺结核筛查(PPD试验)纳入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小学健康体检的常规项目予以管理,严控肺结核在校园传播。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院内感染控制和患病学生的医疗救治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审核工作,及时发布预警并跟踪落实处置措施,确保患病学生及时隔离治疗,避免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四、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尽力改善学生住宿及教学条件,增添校园洗手水池等设施,定期开展环境和公共用品消毒,保持宿舍、教室通风换气,坚持湿式清扫,及时清运校园垃圾。学校及幼儿园要做好校园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完善“三防”设施,定期对食堂、宿舍、垃圾暂存点、污水排放管道和厕所开展消杀工作;要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通过宣传栏、宣传单、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传染病防范意识。
五、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县财政局要将学校传染病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应急接种所需经费予以足额保障。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幼儿园卫生管理工作,卫生部门做好监督指导。学校及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为学校和幼儿园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疾控、卫生监督、镇(中心)卫生院履行好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等职能。县教育、卫生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灵通信息,定期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指导,确保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瞒报、谎报、漏报、迟报或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而造成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蔓延、扩散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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