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zfbwj-zfbwj-2014-0052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10月08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14〕132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4-09-12 15:57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4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防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我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疫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动物疫情形势复杂,全国新发O型口蹄疫1起、A型口蹄疫2起、家禽H5N1禽流感疫情3起;小反刍兽疫疫情在全国22个省份、116个地市、246个县发生;H7N9流感在6个省区的19个活禽经营场点和1个养殖场检出。入夏以来,我县出现了较长时间的高温少雨天气,畜禽发病率和死亡率均较往年同期有所上升,先后在棕溪、神河镇发生布病聚集性疫情,确诊人间布病患者9例,处理布病阳性羊114只。部分农户未经允许,盲目调运畜禽,给我县动物疫病安全带来了巨大风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严重威胁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秋冬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易发和流行的高危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疫情风险大于市场风险的思想,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严防松懈厌战和麻痹大意,充分认识做好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站在讲政治和大局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从思想上再重视,工作上再加强,措施上再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件。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全县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从9月10日开始,10月20日前结束。以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为重点,全面实施强制免疫、二维码标识加挂和建立健全免疫档案。
(一)切实抓好秋季集中免疫。在当前病原广泛分布、畜禽大范围流动的情况下,免疫措施的落实仍然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基础。各镇要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切实做好免疫工作,要继续推行规模场按程序免疫、散养畜禽集中免疫和定期补免相结合,确保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要继续强化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加强对新生羔羊的补免。要加大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力度,建立详细的免疫、挂标档案,免疫动物二维码标识挂标率达到100%,免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二)加强人畜共患疫病防治。要高度重视布鲁氏菌病的防控工作,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协同做好布病防控工作,确保人员培训、药械储备、疫情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等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防止布病疫情发生和流行。要加大狂犬病的普查力度,切实做好有主犬只全面免疫工作,防范疫情发生蔓延。
(三)强化动物疫情监测制度。要制定和完善动物疫情监测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疫情监测体系,坚持日常监测和应急监测相结合,全面监测和定点监测相结合,充分发挥疫情测报体系和村级动物疫情观察员作用。县农业部门要定期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价,秋防集中免疫结束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免疫抗体集中监测,对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及时进行补免,并追查原因。要准确掌握区内动物疫病流行态势和规律,把握疫情动态,做到科学研判,搞好重大动物疫病风险评估。不断健全动物疫病监测网络体系,严格执行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疫情预测预警能力。
(四)增强疫情应急处置能力。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旬阳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和有关要求,完善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防控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预备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提升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对因缓报、瞒报疫情造成扩散蔓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一要提高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全面履行和落实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法定职责。二要进一步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流通环节监管。规范产地检疫申报点建设,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规范检疫操作,严把屠宰检疫入场关,全面实行准宰制度,认真落实入场监督查验和同步检疫等操作程序,对检出的病害产品要监督屠宰加工企业做好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强化流通环节监管,防止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进一步加强跨省调运动物管理,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三要认真履行动物收购贩运、屠宰环节的“瘦肉精”监管职责。四要建立健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机制,根据动物及动物产品不同风险状况,确定动物卫生监管重点和检查频率,实施风险管理。
(六)严格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要按照省、市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尽快成立管理机构,配备与工作量相匹配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确保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疫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夯实责任。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动物防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亲自组织抓好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要按照《旬阳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规定和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从行政和业务两个层面明确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扎实抓好责任制落实,真正建立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任务明确、运转高效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对因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免疫密度低,造成疫情发生、蔓延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保障投入。各镇要进一步建立稳定的动物防疫经费投入机制,保障死亡补助、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经费,确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监测、扑灭等工作顺利开展。
(三)密切配合。县农业、发改、财政、卫生、公安、工商、食药监、质监、交通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
(四)强化考核。各相关部门要将动物防疫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督查内容,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在动物防疫期间,及时组织人员深入镇、村,以规模养殖场(小区)和易发疫病地区,认真组织开展动物防疫工作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防患未然。县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办公室将于10月中旬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督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免疫任务的或免疫密度、免疫挂标率不达标、补针不及时以及未按要求完成疫病监测和动物产地检疫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经费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影响防疫工作正常开展,造成疫病流行或畜产品安全事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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