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zfbwj-zfbwj-2014-0054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10月28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14〕138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4-09-30 15:29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批安康市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4]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清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从7月底以来全县开展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少数镇对辖区内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还抱着侥幸心理,清理整顿工作走形式,没有严格按照《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规程》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入户调查不细致,对清理整顿情况镇政府不审核,或审核走过场,村民民主评议结果是什么情况就上报什么情况,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组织复核,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及时组织查处。桐木镇岔园村低保问题被中央媒体曝光,就是低保工作中一些小的问题和细节被忽视造成大的。同时,部分镇还存在清理整顿资料上报不及时,内容不齐全等问题。
(二)审核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本次清理整顿工作部分镇政府入户调查不到位,入户调查走过场或全部安排给村(社区)干部,部分镇入户核查表填写不规范,内容不齐全,调查结果不真实。二是群众评议不规范,民主评议是认定入户调查真实性的重要环节,部分镇把民主评议直接作为认定被调查户是否享受低保政策的最终依据。三是民主评议结果及镇政府审核结果大部分镇在村(社区)公示只选一个点,很多群众根本不知道清理整顿结果,达不到宣传公示效果。四是国家公职人员和村组干部及近亲属享受低保政策登记备案不到位,各镇不同程度存在漏登记备案现象。五是部分镇对低保清理整顿工作有畏难情绪,怕直接面对矛盾,依赖村(社区)干部,将受理低保申请、民主评议工作交由村(社区)开展,以村(社区)干部意见为主,没有充分履行镇人民政府申请受理、调查、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的主体职责。
(三)清理工作进展不平衡。镇与镇、村与村之间清理整顿对保障条件的执行标准不统一,结果差异大;部分镇村放宽保障条件,对存在的问题不整顿、不清理。由于全县清理整顿工作不平衡,标准执行不统一,造成清理整顿后群众意见大,上访增多。
(四)低保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群众对于低保政策模糊,就是参加民主评议的群众代表对低保政策理解也存在很大偏差,民主评议会质量不高。
二、工作重点
针对我县当前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0月底前要重点抓好并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应保尽保。及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困难户,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按程序从速从快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二)应退尽退。扎实清理整顿违规低保问题,包括关系保、政策保、分户保、合户保、按人保等。
1、关于关系保问题,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予以保障,由镇民政办进行备案,另行登记在册,作为县民政局的重点低保调查对象;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严格按照《关于清理国家公职人员和村组干部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违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通告》规定严肃查处。
2、关于政策保问题,各镇要下功夫尽快纠正,对于条件成熟、符合退出低保条件的,要及时作退出处理;对于目前条件暂不成熟、还不能退出低保的要另行登记造册,作为镇政府动态管理审核、县民政局审批抽查的重点对象,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停发低保金。
3、关于分户保、合户保、拆户保、按人保问题,必须按照低保政策要求,坚决取缔,取缔后本着有什么困难解决什么困难的原则,从其他救助政策中予以解决。坚决杜绝再出现分户保、合户保、拆户保、按人保的现象。
(三)严格程序。严格按照《安康市低保十项制度及套表》规定,规范低保各项制度和程序。镇政府切实负起低保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审核、公示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社会救助受理人员、设立受理窗口及时受理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或推诿给村委会;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困难家庭,要全面排查,及早发现,及时落实救助措施,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和水平,保障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要在辖区内各村(社区)人口集中地设立最低生活保障永久性公示栏,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经县民政局最终审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长期公示。县民政局要做好低保清查整顿的业务指导、抽查、审批,严格按照低保工作程序发放低保资金。
(四)规范管理。各镇要严格按照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保障对象的管理,巩固整顿成果,落实长效措施,避免反弹。及时受理、审核新申请对象;定期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变化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及时报请民政局办理保障金停发、减发或增发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镇要高度重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在当前低保机构、人员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各镇要切实担负起规范低保工作的主体责任。各镇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片包抓、包村干部对该村低保负全责的低保工作负责制,确保低保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县民政部门要加大低保抽查、指导工作力度,坚持日常工作通报,全面落实以通报为依据的考核机制,加大低保考核分值比例,制定低保工作考核办法。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各镇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低保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下决心整改本辖区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宣传,积极引导。各镇及县民政部门要广泛开展城乡低保政策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通过宣传手册、明白卡、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把城乡低保政策送到群众身边,做到保障标准、保障条件、办理程序、救助办法、优惠政策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扩大社会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城乡低保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强化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把城乡低保整顿清理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问题整改有机结合起来,对低保工作中徇私舞弊、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查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全力确保全县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要高度重视低保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早介入调查,及时反馈情况,正确引导群众,务必做到有访必查、查必有果、有错必纠。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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