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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名称: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4-0056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10月28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4〕141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4-09-30 15:39

各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从10月1日起,我县全面进入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全县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近年来,随着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我县森林资源总量增加,森林植被质量提高,林内可燃物增多,属于森林火灾的多发区。加之我县人口密度大,林区墓地、庙宇多,大部分林地与农田交错,与村庄相连,生产活动频繁,森林火灾隐患日益增多,每年因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生产用火等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数量居高不下。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克服侥幸、麻痹和松懈思想,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遏制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进入防火期,各镇要深入分析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摸清底子,掌握第一手火险等级资料。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要提早安排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划定责任区,确保林有人护、责有人担。要坚持“严”字当头、“细”字为先,对建立的各项防火工作制度进行再梳理、再完善、再细化、再落实,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特别要对 “10.1”假期、元旦、春节、元宵、清明及高火险期等重点时段,要严格火源管理、灵通防火信息、保障防火物资、快速科学应对,全力把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广泛宣传,强化管理,切实消除林区火灾隐患

    一是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充分利用发放告知书、宣传标语、警示牌、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宣传车等有效形式,以《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预防扑救和避险自救知识等为重点,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做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村组、进林区,确保告知书发放到位率100%,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知晓率,充分调动全民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二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防火工作。在高火险区,对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对林区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进行监督,落实防火预案和签订责任书;要结合实际,全方位强化野外火源管理,采取超常规措施,抓住重点环节,搞好重点督查。要加强生产用火指导,严格执行林区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在防火期内,要派专人对重点火险地段入山路口严防死守,工作人员要凭证入山,严禁入山人员携带火种上山。要严格按照“五个不批、五个不烧”原则,逐级上报审批,由镇村指定人员现场监督实施,做到县镇审批到位、村组干部监管到位、综合站指导到位,确保不发生火灾。各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野外用火的监管,加大违规用火的处罚力度,确保“五个禁止”落实到位。护林员要到岗到位,加大巡护力度,实行网格化管理,重点地区要增派人员,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要切实落实对中小学生和痴聋傻哑等特殊群体监护责任,做好对智障人员的管理,实行“三签字”(兼职护林员、专职护林员、护林站长签字),“一盖章”(监护人或责任人盖章)管理机制,把监护责任落实到位。要落实林朳经营者的森林防火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做好各自林朳火源监管工作。三是各镇、县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要定期认真组织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及时全面消除林区火灾隐患。特别是要全面清理高火险地段可燃物、全面落实重点地段监管责任,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用火规定。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四是要加大林区森林防火的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加强对各镇森林防火的执法检查。对森林火灾事故,森林公安机关要把案件查处作为重中之重,抽调精干警力,以最快速度侦破案件,从严从快追究肇事者及相关人员责任,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三、完善预案,充实力量,不断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要结合县上制定的《旬阳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好森林防火应急工作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及时高效处置。预案修订过程中要明确林区村组、学校、重要目标等的安全防范措施、避险路线、预警信号等具体事项,为科学扑救、及时扑救、有效扑救提供保障,确保林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抓好应急队伍建设。要迅速做好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调整充实,及时淘汰不适宜、不合格人员,把有扑火经验和身强力壮的人员充实到森林防火应急队伍中来,提高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战斗力;要开展全面系统的培训、演练,使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作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快速应急到位。要及时对防火器材进行全面检查,损坏或不足的,要迅速修理或购置配齐,保障防火物资筹备。三是要认真落实“打早、打小、打了”的要求。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三出动”的原则,指挥人员、扑救人员、办案人员同时出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要实行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和就近就地组织人员及时扑打的原则,把小火当作大火打,把火灾控制在始发阶段。凡是重点林区、重要地段发生的森林火灾,各镇主要领导要亲临火场指挥。要规范扑火前线指挥部的工作机制,确保扑火决策的科学性、扑救工作的有序性,做到科学扑救、有序扑救、安全扑救。四是要确保人员安全。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为主要力量,需要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年老体弱人、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对受火灾威胁的群众,要及时有序组织疏散;对处于危险地段,不按要求疏散的群众,可采取相应措施,强制带出火场。

    四、严肃纪律,加强值守,确保指挥调度信息畅通

    在防火期,各镇政府和县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认真做好火情调度和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报告、快速反应、迅速处理。县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随时掌握本地区森林火险动态,确保火情信息上传下达畅通,确保火情处置工作科学有序。要加强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森林火灾。为防止因信息传递不畅而贻误扑火战机,从10月1日起严格实行森林防火“零报告”制度,做到有火报警、无火报平安,各镇要在每天下午17:00前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天森林防火情况,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每天下午18:00前将全县防火情况汇总后报县应急办。县防火办要不定期对各镇防火应急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县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森林防火失职渎职人员,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10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