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zfbwj-zfbwj-2017-0567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年08月31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17〕135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8-09 16:53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旬阳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旬阳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5号)、《安康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安政发〔2017〕11号),构建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省、市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目标,秉持开放、互动、平等、共享的互联网思维,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式,满足互联网时代用户高并发、大流量、跨区域、多层次、高效率等政务服务需求,消除信息孤岛,促进部门业务融合,切实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持续有效推进政府治理创新,努力为建设一强五好的陕西强县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协同发展。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镇、跨部门整体推进,做好制度衔接,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构建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以企业和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引,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出发,优化办事流程,去除繁琐证明,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实现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便捷化。
坚持开放共享。充分利用省市政务服务数据,实现互认共享,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核验的材料或信息,不得要求办事企业、群众和其他单位重复提供。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材料、流程、时限,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实现行政权力全流程透明运行,方便群众监督。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基本建成县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显著提升县级政务服务能力。到2019年,建成县镇村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成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的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办事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打造旬阳政务服务品牌,力争走在全市前列。
四、主要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
1.健全完善体系构架。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由互联网服务平台和实体政务服务中心构成,线上服务以网上办事大厅为总门户,线下服务以县政务服务中心和镇、村(社区)基层服务站点为主入口。通过统一建设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和互联网,实现线上线下的深度融合和县、镇、村三级联动。
2.构建互联网服务平台。依托“安康市政务服务云平台”,构建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办理、反馈和监督。依托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和各镇各部门业务系统及数据库的联通。
3.整合构建实体政务服务体系。强化县政务服务中心和镇、村(社区)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理顺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实现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服务中心,集中受理、一站办结。依托统一的互联网服务平台,推动县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窗口下移,凡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均在镇和村(社区)基层服务站点直接受理反馈。
4.推进实体服务中心与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实体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等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夯实政务服务网上运行基础,推动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深度融合,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合一通办、一个系统审批服务。
(二)规范优化政务服务
5.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的要求,规范事项名称、办理条件、办理层级、办理时限、办事流程,做到全县“同一事项、统一标准、统一编码”。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事项新设、减少、变更要素等情况,按程序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开,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公布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全面梳理事项互证关系和前置条件,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坚决砍掉奇葩证明和循环证明。
6.构建多方参与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办理效能、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政务服务中心自律机制、主管部门监管机制、媒体监督机制和公众评价机制,从不同角度对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服务深度、在线服务质量等进行测评。
7.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加快政务服务数据的共享,大力推广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多规合一、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服务模式创新经验,准确把握公众办事需求,全面梳理服务关联事项,持续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服务环节,推动服务事项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互联网客户端,对接网上办事大厅的服务功能,提升网上办事服务的便捷度和使用率。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更好更便捷地为公众服务。
8.改造和延伸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各相关部门应当改造提升业务办理系统,将业务受理、办理和结果反馈的相关数据实时上传到县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及政务服务门户间数据互联互通。同时,将业务办理系统向镇、村延伸部署,实现县、镇、村三级一套标准服务、一个系统办理、一个口径统计。
9.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建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应用的监督和考评机制,细化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提高平台应用率和信息准确度。在统一项目代码和数据交换规则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联动审批信息的跨层级、跨部门自动采集。
10.对接完善系统功能。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做好12345政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对接、系统完善和功能拓展,实现政务服务的全面覆盖。
(三)夯实基础支撑
11.建立健全制度标准。按照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技术标准,遵循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运行标准,在全县范围内统一政务服务机构的名称标识、运行模式和服务标准,全面建立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顶岗补位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2.健全电子证照和身份认证管理。以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电子证照库为基础,推进县级各部门各业务系统与互联网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以公民身份证号码或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识别代码,做到“单点注册登录、全网通行通办”。
13.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建立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开展互联网服务平台安全测评工作,重点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消除安全漏洞,提高网络平台系统防护能力。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
(四)加强绩效考核与数据分析
14.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中、省、市考核工作要求,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制定考评办法,对各镇、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15.加强对政务服务数据信息的分析运用。建立数据分析机制,建设完善数据信息分析系统,加强对政务服务数据信息的挖掘与运用,为提升和优化全县发展环境提供决策参考。开放政务服务数据,为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条件。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7年7月,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部门围绕工作任务制定详细方案、排出关键节点、明确时间进度、落实专人负责;开展技术培训,解读建设指南,培训业务骨干;进行宣传推广和引导,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二)实施阶段。2017年,理顺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完成软硬件环境建设。依托市级研发推广,年底前建成统一的政务服务网、通用业务办理系统、电子证照库和身份认证系统,各相关单位完成加载和维护政务服务网相关板块和栏目内容,实现重点事项和热点事项的全程网上运行。政务服务达到国家三星级标准(《“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
(三)提升阶段。2018年,全面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库、投资项目库等专题数据库对接,彻底完成各镇、各部门已有业务办理系统和网上服务资源整合,实现与互联网服务平台的无缝对接。政务服务达到国家四星级标准(《“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改善发展环境,抢抓发展机遇、释放发展活力的思想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要组织媒体广泛宣传“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成效,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改善用户体验,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县政务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县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组织工作。县编办(县审改办)牵头负责全县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县发改局、县政府信息中心、县政务中心负责整合构建全县互联网服务平台;县政府信息中心、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技术、安全和资金保障。县级各部门应用县政务服务网开展网上服务,向互联网服务平台开放业务办理系统实时数据接口。
(三)严格督促考核。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充分利用随机抽查、电话回访、第三方评估、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等结果,逐步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断强化技术保障力量,确保各镇各部门按照统一标准整合业务系统、共享服务数据,有序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各镇、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进度安排,加强衔接配合,加大支持力度,认真抓好落实。工作方案于2017年8月底前报县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附件
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1.建设完善县政务服务网。(县政务中心负责,持续推进)
2.建设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开发电子监察系统。(县政务中心负责,2017年底完成)
3.整合已有业务办理系统和网上服务资源,与市级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2017年完成)
4.理顺县级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指导各镇各部门理顺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县编办负责,根据省市编办工作方案,调整理顺我县政务服务管理体制,2017年完成)
5.强化县政务服务中心和镇、村(社区)基层服务站点建设,推进县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窗口下移。(县编办、县政务中心牵头,县级各相关部门落实,持续推进)
6.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县编办、县政务中心牵头,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工作2017年完成,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持续推进)
7.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建立监督体系。(县政府办牵头,县镇村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落实,持续推进)
8.改造提升业务办理系统,与全县互联网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将业务办理系统向镇村延伸部署。(县政务中心牵头,县级各相关部门落实,2017年完成数据联通;2018年完成镇村的延伸部署)
9.建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应用的监督和考评机制,实现联动审批信息的跨层级、跨部门自动采集。(县发改局负责,2017年完成)
10.做好12345政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对接、系统完善和功能拓展,实现政务服务的全面覆盖。(县政府办负责,2017年完成)
11.制定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县发改局负责,县级各政务部门落实,持续推进)
12.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整合形成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推动政务服务云集约化建设。(县发改局、县信息中心负责,持续推进)
13.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县发改局、县信息中心负责,持续推进)
14.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保障工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责)
15.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制定考评办法,对各镇、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县考评办、县政务中心负责,2017年完成)
- 上一篇: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 08-02 ]
- 下一篇: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