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农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和元宵节期间群众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疫情蔓延扩散和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照《旬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抗击疫情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旬阳县殡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发布如下通告:
一、元宵节期间,全县一律实行封山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号召群众暂停开展各种祭祀活动。
二、元宵节期间,暂停到公墓、烈士陵园、寺庙等公开场所开展祭祀活动。
三、各镇、村(社区)要教育引导群众改变传统习俗,大力提倡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
四、各镇、村(社区)要各司其职,严格监管,严防死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坚决杜绝聚集性上坟祭祀。
五、强行祭祀不听劝阻的,按阻挠执行职务论处;情节严重的,从严从快打击处理。
六、因上坟祭祀等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或造成疫情传播蔓延扩散的,情节轻微的,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因管理不到位或玩忽职守,致使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或疫情传播蔓延扩散的,依照属地管理原则追究相关领导、工作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县民政局、公安局、林业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旬阳县公安局 旬阳县林业局 旬阳县民政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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