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职能作用,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秩序平安稳定。
一是强化参与疫情风险隐患排查。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认真落实上级要求,主动融入网格化排查,充分发挥“人头熟、情况熟”的优势,积极主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排查,努力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特别是对外来人员,做到“人人见底”。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疫情防控期间,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坚持实行社会矛盾纠纷“日排查”制度,立足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优势。重点排查调处因村(居)管理、物业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因违反规定擅自走动引发的邻里纠纷;因居家隔离观察引发的家庭纠纷;因医疗处置引发的医患纠纷;因交通管制引发的“误工”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等,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
三是强化群众思想教育引导。广大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主动深入群众,宣传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把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做实做细做透。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开展宣传,有针对性发布健康知识等,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
四是强化分析研判。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对在排查调处过程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特别是可能引起群体性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对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的矛盾纠纷,在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当地镇党委政府报告,为领导决策处置提供依据。
五是落实联控联调工作机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成因复杂、调处难度大等特点,充分运用“三力联调”工作机制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对涉边(界)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边界联防联调工作联动机制,主动介入,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
六是落实专业力量应对工作机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司法所挑选政治素质高、调解能力强的调解员组成应急调解小分队,应对疫情防控期间突发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一旦有重大疑难纠纷发生,都能在第一时间予以及时调处。
截至目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参与疫情排查2030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2件。
- 上一篇:陈红星在城关镇检查疫情防控和春耕备耕工作[ 02-14 ]
- 下一篇:红军镇:战疫情,抓生产[ 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