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长办公会议第1期专题研究部署高新区2020年建设推进重点工作,共确定事项16件,截至3月19日,已落实6件,正在落实9件,未落实1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落实事项(6项)
1.关于高新区管委会提出的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2020年各部门共建高新区重点任务清单》和建立支持旬阳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县政府纳入督办考核。《任务清单》《联席会议制度》已分别以旬政办函〔2020〕9号、旬政办发〔2020〕1号文件印发实施。县政府办已将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专项督查督办。
2.由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调度,将省市各级拨付旬阳高新区的资金,春节前拨付到高新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春节前拨付到位683万元。
3.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对相关企业入驻高新富硒产业园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明确方案,设定入驻标准,严格把控。已制定工作方案,目前正在开展旬汉食品等企业评估进驻、厂房装修设计及泰玺公司年产3万吨拐枣饮料项目招商签约工作。
4.高新区管委会要依据地域资源禀赋、园区现有企业状况,突出发展重点,坚持外招与内育结合的原则,策划筹备一批符合县域发展实际、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项目,确保不断有新项目落地建成投产,增强发展后劲。制定了《旬阳高新区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已成功招引金格丽公司年产3000万件医用外科口罩项目、艺轩阁工艺美术公司年产10万件工艺品扩建项目。
5.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围绕“六大能力”提升制定培训方案,进一步加强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各镇、部门相关人员培训,开展培训一年不少于两次。制定了《旬阳高新区干部培训方案》。
6.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建立对内全员考核管理体系,实现严格绩效考核,凭实绩取薪酬、按贡献给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管理服务工作提质增效。修改完善了《旬阳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及薪酬实施办法》,将全员纳入绩效考核,实行差异化薪酬管理。
二、正在落实事项(9项)
1.由县住建局负责,尽快组织开展老龙沟片区控规、新材料产业园修规技术审查,加快推进老龙沟片区开发建设进度。已于1月15日进行了技术评审,目前正按要求修改完善。
2.由城关镇、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解决青泥旬河大桥引线涉及青泥加油站已出让土地和1处集体土地用地问题。正与土地所有人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暂未达成协议。
3.高新区管委会要把高新投资公司做活做强作为一项重点任务,积极主动与金融机构对接研究,尽快推动高新投资公司开展实质性投资业务。完成了高新投资公司总经理招聘工作,并组织高新区内7家企业申报人行低成本专项再贷款资金。
4.高新区要进一步加大运行机制创新力度,尽快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高新区领导班子和部门共同包抓重点企业机制、招商考核机制、投诉查处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及人事薪酬机制。建立了支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高新区领导班子和部门共同包抓重点企业任务清单及招商考核投诉查处、容错纠错机制,人事薪酬机制正在组织讨论中。
5.由县经贸局牵头,县内各通讯运营商负责,不断完善园区网讯配套设施,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网络通讯服务。组织开展了高新区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及企业配套网络通讯服务排查工作,对现有网络通讯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制定了优化网络服务措施。
6.由县发改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负责,全面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增加企业效益。县行政审批局实行企业注册、税务申报等事项一站式办理,并加强中小企业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房租减免工作,严格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500万以下企业和个体)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的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的政策。县税务局设置“减税降费咨询辅导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咨询专岗”,指导企业开展缴纳税费工作。
7.由县人社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探索建立高新区柔性人才政策,解决人才不足问题。制定了《旬阳高新区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旬阳高新区抽调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8.由县教体科技局、人社局负责,加强高新区用人调研,引导县职中等教育培训机构,针对数控机床、零部件加工、精密制作等装备制造行业紧缺专技人才,开设相关专业,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为高新区发展输送各类专业领域能工巧匠。同时,也可以采取聘用和服务外包的方式予以解决。县职中负责人带相关学科带头人对高新区相关企业进行了调研,并对企业用工需求进行了摸底统计,目前县教体科技局会同人社局正在制订职业中学特殊人才引进的相关办法。
9.由县考评办牵头负责,加大对高新区建设工作考核分值,用好考核指挥棒,倒逼工作落实;建立各部门支持高新区发展工作奖惩机制,明确基本任务,对超额完成的予以奖励、加分,对任务欠账、落实不力的要予以惩处。县考评办将在2020年县对部门考核中加大考核分值,同时设置相关部门支持高新区建设的考核指标。
三、未落实事项(1项)
由高新区管委会、县招商服务中心、发改局、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招商引资涉及的各类减免、奖补资金落实保障办法,提交县政府审定。暂未制定。
- 上一篇:2020年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02-28 ]
- 下一篇:2020年县长办公会议第2期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