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更好的监督教育和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管控质量,增强矫正对象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养,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5月28日至29日蜀河司法所组织辖区9名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学习结束后集中开展了社区公益劳动。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以《社区矫正法》全文、释义和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相关规定为主要内容,重点对《社区矫正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通过原原本本学原文,立足实际学精髓,领学与自学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引导矫正对象往深里学、往心里学、往实里学,以达到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学以致用。讨论中,大家踊跃发言,纷纷结合自身实际畅谈对《社区矫正法》的理解和认识。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关于报告、外出请假、居住地变更、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相关规定,强调社区矫正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社区矫正,按时报到并汇报思想动向。一是要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管理和监督;二是要认清形势,摆正自身位置,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摒弃不良行为和习惯;三是要树立改过自新的信心、立志回归社会的恒心,严以律己、遵纪守法,争取早日解矫。
会后,蜀河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高桥社区进行集中公益劳动。
通过集中教育学习研讨和集体社区服务,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以后要认真遵守司法所监管规定,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在社区矫正期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学习和社区服务、按时报到、定期汇报,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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