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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长办公会议第13期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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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长办公会议第13期共确定事项6件,截至10月20日,已落实4件,正在落实2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落实事项(4件)

1.由王海彬同志牵头,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疾控中心等部门和各镇配合,抽调专人组成若干工作组,结合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迅速对全县矿区周边地表水、群众饮用水水源、到户末梢水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检测,做到不漏一点、不漏一户,水质不达标的要及时查明原因,通过临时措施达标供水,采取有效措施根治解决到位。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县水利局、县疾控中心及华康检测公司于9月1日至8日,对全县40处无主弃渣周边地表水和各镇矿区内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共采集弃渣周边地表水水样22份,可能受矿区影响饮用水源地水样8份。分析结果已向有关单位进行通报。

2.由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抽调人力,按照8月29日现场办公会议安排,对在建矿产企业逐一检查评估,特别要对矿山弃渣堆体、渗水、污水排放及环保、水土保持等各类手续逐项排查、评估,对环保和水质有风险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规范达标后方可生产。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监督,对企业达标排放、自测数据进行监督复核,环境监测部门要对周边水质一月一检测,严厉打击弄虚做假和数字造假行为,对所有违纪违法企业和人员一律依纪依法顶格处理。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针对矿山弃渣堆体、渗水、污水排放及环保、水土保持等环保审批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弃渣治理、生态植被恢复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整改,共检查整治矿山企业68家,处罚18家,罚款27万元;县环境监测站对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进行了监督复核,每月对旬河、蜀河、坝河、汉江庙岭段及兰滩段进行了水质监测。

3.由任加兵同志牵头,县水利局负责,所在镇配合,对照农村饮用水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县矿区所有饮用水水源进行排查、检测,对水质造成污染、指标超标的水源果断关闭,重新寻找建设新水源。在新水源未建好之前,由各镇和抗旱服务队负责,采取应急方式保证群众生活用水。经排查、检测,40处无主及历史遗留弃渣堆放点对地表水有影响的共2处,其中红军镇上马村五组水源已另选重建,工程正常投入使用,经检测水质达标;小河镇铁厂村四组水源通过引用大柳家沟山泉水解决用水问题,已新修截水坝1处,铺设管网500米。

4.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统筹分析管理各类检测数据,确保环境监测部门、企业、疫控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各项检测数据真实、准确,且口径一致,定期向上级报告和对外发布。各类监测数据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每月出具并上报,全县各河流断面水质情况以《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动态》进行公开,饮用水检测情况每季度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正在落实事项(2件)

1.由王海彬同志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县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及各镇配合,举一反三,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水质保护和水质监测等各项工作,消除所有风险点和风险源,全面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水质保护和水质监测等各项工作正在持续开展。

2.压紧压实各级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依法监管、联动执法、监督管理等各项机制,持续抓好以“四大保卫战”为主要内容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