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麻坪镇采取“三位一体”措施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
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构。该镇在12个村(社区)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每季度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一次,依法依章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落实情况、村务公开情况、民主理财情况、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实现了村级事务规范操作。
规范村级民主评议活动。该镇明确了村级民主评议的对象和内容,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其他人员,应当接受对其履职情况的民主评议。规范了民主评议的形式和程序,民主评议结果应当及时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同时加强对民主评议结果的运用,实现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做好干部任期离任审计。该镇对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的人员,及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都要接受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审计工作结束时,审计机构应当出具书面审计报告,全面、客观地确定经济审计责任,提出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实现了干部安全廉洁高效开展工作。
【责任编辑:贺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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