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旬不动产登字(2021)244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5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旬阳县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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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 |
分摊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分摊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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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年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旬阳县老城社区后街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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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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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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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宗地 四至 |
北:以子房墙外皮为界,邻魏启璋房; 东:以自房滴水为界; 南:以自房墙外皮界,邻高峰房; 西:以自房滴水为界,祥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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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归属 |
北:自墙 东:自墙 南:自墙 西:自墙 |
旬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4月21日- 上一篇: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2021)370号[ 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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