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共确定事项23件,截至2021年1月7日,已落实13件,正在落实10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落实事项(13件)
1.关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问题。由县司法局负责,对照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司法所体制改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全面梳理问题,逐项分解交办,严格督办落实,务必取得实效。县司法局牵头于12月14日至16日,组织开展了落实法律顾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15项内容的督查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2.关于段家河等8个镇司法所办公用房不达标问题。由县司法局督导,各相关镇负责,按照市委督查室督办要求,立即行动,抓紧落实,限期整改达标。8个镇司法所办公用房问题均已整改达标。
3.关于2021年和“十四五”项目建设问题。由县发改局牵头、各镇各部门配合,科学谋划当前和长远发展目标,抓紧制定重点项目编报计划,优化项目储备,不断充实明年和十四五”项目盘子。初步拟定2021年全县重点项目47个,总投资192.99亿元,其中年度投资56.85亿元;初步谋划“十四五”项目188个,总投资1266.5亿元。
4.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原则同意县脱贫办关于当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意见。由县脱贫办督导、各镇各部门负责,按照全县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大整改大落实大提升要求,高效快速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县脱贫办印发了《关于持续排查整改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紧急通知》,各镇各部门均按要求集中开展了脱贫攻坚大整改大落实大提升工作,排查出的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
5.关于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由县脱贫办牵头、各镇各部门负责,逐项细化分解,夯实靠牢责任,限定时限要求,务实整改到位。反馈的3个方面48条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6.关于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各镇各部门配合,根据市上计划,对照方案办法,精心组织实施,按期完成任务。已以旬安置办发〔2020〕3号文件安置到位。
7.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由县交警大队督导,各镇各部门负责,立即开展“人、车、路”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应急预案和防范举措,加强值班值守,严格督导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联合指挥部,共召开研判会议6次,下发预警提示6次,指导安装警示提示标志180余处;组织各镇对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5处,已整改到位。
8.关于政府投资工程款支付问题。由县财政局、人社局负责,各镇各部门组织,全面摸清民营企业清欠、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建立应急预案,多方筹集资金,按期兑现到位。县公安局要依法严惩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借农民工工资为由恶意讨薪行为。县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制定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文件进行安排,县财政局筹措农民工应急保障金100万元。目前暂未发现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9.关于土壤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原则同意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的工作意见。由县生态环境分局督导,各镇各部门负责,对照专项整治方案,主动认领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打赢蓝天、净土保卫战。完成了全县耕地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种类型的划分工作及10家涉镉重金属企业整治任务。开展了秸秆禁烧工作专项督查巡查、高排放机动车路查路检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监测工作,对存在环境问题的8辆机动车及6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处罚。
10.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奖励性补贴发放问题。原则同意县人社局、财政局、教体科技局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奖励性补贴发放的意见。由县教体科技局负责,县财政局、人社局配合,指导各学校制定具体方案,及时发放到位。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奖励性补贴考核发放工作的通知》,各学校按照文件精神制定了具体的发放方案,目前已发放到位。
11.关于乡镇工作补贴执行有关问题。原则同意县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关于执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工作建议。由县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把关,各镇各部门负责,严格政策规定,分人员类型逐项核准核清,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已完成核查审批工作。
12.关于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问题。原则同意启动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由县民政局负责,各镇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全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和奖励办法,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全县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村老年人家庭共13398户,城市特困老年人家庭共34户。按照试点先行、以奖代补的方式,拟在甘溪镇试点实施。
13.关于加密会议室、Y库血样检测耗材及李超案司法鉴定审计费用问题。由县财政局商县公安局,加快落实。已落实资金200万元。
二、正在落实事项(10件)
1.关于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问题。由县司法局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制定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草拟了《实施细则》,目前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
2.关于陕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问题。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关于2021年陕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计划。由县发改局、财政局负责,制定考核办法,规范申报程序,加强资金管理,提升使用效益。草拟了《旬阳县陕南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
3.关于交通综合枢纽站项目建设问题。由县交通局负责,组织涉关单位现场踏勘论证,形成具体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县交通局已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踏勘论证,具体意见暂未报县政府审定。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用地预审批复。
4.关于通村组道路工程审计问题。由县审计局负责,各镇各有关部门配合,加快完成2016至2017年度各通村组道路工程审计工作,核清情况,理清责任,报县政府专题研究。通村组道路工程共计25个标段,目前已报审23个标段,完成18个标段的审计工作。
5.关于通村组道路生命安防质量问题。由县交通局负责,做好2016至2017年度实施的建档立卡贫困村通村组道路生命安防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检测认定工作,对质量不合格的项目按照“谁建设、谁整改”的原则由县扶贫开发公司负责、各涉关镇配合,务必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隐患。由县监委、公安局负责,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对资金超付,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村通村组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目前正在有序推进。
6.关于汉江旬阳电站工程建设问题。同意成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作专班(另行发文)。由任加兵同志牵总,联镇县级领导、涉关镇和部门参与,抽调骨干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时限要求,夯实靠牢责任,加班加点推进,按时完成任务。拟成立吕河征迁安置工作专班,正在组建暂未发文。目前完成移民搬迁458户,占总任务735户的62%,电站已于12月26日实现截流。
7.关于汉江旬阳电站项目资金争取问题。由县发改局、移民工作站负责,各涉关镇、各相关部门配合,梳理相关项目,纳入配套范畴,分解下达计划,大力向上争取。县发改局指导包装了旬阳县城吕河老街道迁建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套项目、商贸街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总投资3.13亿元,申请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5亿元。目前正在根据省发改委反馈的修改意见进行完善。
8.关于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工伤保险和运转经费问题。由县财政局负责,在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中安排100万元,缺口部分由县民政局通过向上争取和自筹方式解决。拟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待人大常委会审定。
9.关于“雪亮工程”建设费用问题。依据全市“雪亮工程”建设经费市县两级财政分配方案落实到位。拟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100万元,待人大常委会审定。
10.关于“智慧磐石”建设费用问题。由县财政局负责,将“智慧磐石”工程建设费用纳入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拟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67万元,待人大常委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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