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共确定事项25件,截至2021年2月2日,已落实9件,正在落实16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落实事项(9件)
1.关于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变化情况,根据我县实际,提前做好应急预案,适时发布指挥部命令,统筹调度指挥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分解防控任务,督促指导各镇各部门各工作组精准落实防控措施。印发了《旬阳县应对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发布了第1号、2号通告,成立了11个督查组开展联镇督查工作,印发督查通报1期,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2.关于国考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由县脱贫办负责,各专项指挥部和各战区指挥部具体落实,对照国考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集中力量真改彻改,尽快销号清零,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县级对照自查出的13条具体问题均整改到位。
3.关于脱贫攻坚市级表彰先进个人奖励兑现问题。由县财政局、脱贫办负责,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多方筹措资金,按规定标准落实。已兑付到位。
4.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持续加强《全县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宣传,细化分解各方监管责任,跟踪做好督导落实,确保禁捕退捕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了《旬阳县打击汉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联合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2次,禁捕退捕工作有序推进。
5.关于渔政执法队伍建设问题。由县委编办负责,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加强与市上相关部门汇报沟通,按照市上有关政策和要求执行。在相关政策未明确前,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统筹现有执法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确保长江禁捕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渔政执法已以旬编发〔2020〕10号文件明确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内设的动卫渔业执法中队承担。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联合执法25次,办理涉渔案件14起,督促上岸“三无”船只108条。
6.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经费保障问题。由县财政局负责,预算工作经费20万元,同时安排购置必要的执法设备,保障日常巡查执法。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积极向上争取支持,配备执法快艇等必要设备,保障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县财政局已预算2021年禁捕工作经费20万元。
7.关于4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出让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上述责任主体补齐土地出让金后,按程序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出让手续。已办理到位。
8.关于《旬阳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旬阳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试行)》问题。由县政府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执行。已分别以旬车改发〔2020〕1号、2号文件印发执行。
9.关于小河镇油坊湾乾佑河桥重新调整设计方案。原则同意小河镇油坊湾乾佑河桥重新调整设计方案。方案调整新增加费用,由县交通局、搬迁办共同向上争取解决。设计方案已完成调整待市交通局评审。
二、正在落实事项(16件)
1.关于2021年经济工作。由县发改局负责,县财政局、经贸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局、高新区配合,认真总结扩权强县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用好用活政策推动发展的对策和建议。已总结形成材料,正结合设立旬阳市后有关政策变化深入调研充实。
2.关于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由县发改局、考评办、统计局负责,各行业部分各负其责,对照年度目标全面查缺补漏,夯实措施全力冲刺,力争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市对县目标责任考核49项指标(不含共性指标和负面清单指标),预计可完成或超额完成42项。
3.关于2021年经济工作。由县政府办、发改局负责,科学拟定2021年度县域经济发展重点目标任务方案,提请县委审定后抓好落实;由八大攻坚团队负责,分领域拟定2021年度重点任务及重点项目,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2021年度县域经济发展重点目标任务方案正在草拟,八大攻坚团队2021年度重点任务及推进方案已拟定待县政府审定。
4.关于2021年经济工作。从2021年1月起,由县统计局负责,县考评办、发改局、经贸局、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等单位配合,每月统计分析我县经济发展重点指标与全国、全省、全市及同期对比情况,形成专报供决策参考。县统计局正在与相关部门就专报事宜进行对接。
5.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由各主责部门负责,认真研究对接中省市“十四五”规划和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充实我县“十四五”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尽快提交成果;由县发改局负责,各职能部门配合,积极对上衔接争取,力争更多项目挤入省市重大项目计划盘子,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十四五规划纲要初稿及各专项规划正在修改完善。
6.关于脱贫攻坚县级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奖励问题。由县脱贫办负责,严把表彰奖励评选标准,科学制定表彰奖励方案,提交县委审定后实施。印发了《关于评选奖励全县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镇各部门正按程序开展评选。
7.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由县发改局(营商办)负责,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加强督促督办,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任务。要认真谋划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实施。县发改局印发了《县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指导各部门开展整改工作。草拟了《旬阳县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正按程序提请审定。
8.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考核问题。原则同意从2021年起将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纳入县对镇和相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由县考核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合理确定考核分值,严督实考,推进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草拟了考核办法,正在修改完善。
9.关于《旬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2020-2025)》、《旬阳县湿地资源调查与保护规划(2021-2035)》。由县发改局(秦岭办)、林业局分别负责,按照“十四五”规划和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方案》《规划》正按程序送审。
10.关于《旬阳县土地出让工作规则》。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进一步规范细化土地出让程序,按照“土地出让等交易事项一律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原则,对《旬阳县土地出让工作规则》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规划》正在修改完善。
11.关于旬阳县涧沟砖瓦用页岩矿延续等8宗矿权业务审批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上报审批,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旬阳县涧沟砖瓦用页岩矿延续手续因企业未提交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暂未办理,其余7宗矿权保留延续手续已办结。
12.关于县级领导周转房建设问题。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按照“一层三套、总面积控制”要求,完善规划设计,加快立项审批,迅速启动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按照财政投资评审结果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目前正在完善规划设计。县财政局已预算建设资金180万元。
13.关于检察技术用房建设问题。由县检察院负责,按程序完善项目前期手续,报县发改局立项审批,加快启动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以自筹为主,不足部分向上争取资金解决。县检察院正在办理立项手续,已自筹建设资金200万。
14.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评聘问题。由县人社局负责,严格聘任标准和程序,尽快组织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的,按照程序进行聘任。县人社局组织完成了公示和综合审查工作,正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15.关于甘溪镇冷水河大桥钢便桥变更设计方案问题。该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投资量大,由县交通局负责,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交通局正按要求提请审议。
16.关于政府隐性债务化解问题。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旬阳县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由县财政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按照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正按方案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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