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共确定事项21件,截至3月29日,已落实10件,正在落实11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落实事项(10件)
1.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原则同意各副县长关于2021年分管领域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由程海林同志牵头,各分管副县长认真准备,县政府办统筹,组织召开县政府2021年经济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已于2月24日召开。
2.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原则同意《旬阳县2021年八大攻坚团队工作方案(讨论稿)》。由县政府办牵头,各攻坚团队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已以旬政办函〔2021〕22号文件印发实施。
3.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原则同意县脱贫办关于当前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安排意见。由任加兵同志牵头,县脱贫办负责,逐项分解交办,夯实靠牢责任,督促抓好落实。县脱贫办已于3月8日召开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调度会进行安排。
4.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同意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意见。由程海林同志牵头,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压实各方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已印发实施,县安委会成立3个督查检查组,对21个镇和16个专业委会开展了专项督查检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已于2月22日召开。
5.关于金融工作。原则同意《旬阳县防范非法集资群防群治工作办法》。由县政府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执行。已以旬处非办发〔2021〕2号文件印发执行。
6.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原则同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安排意见。由王拥军同志牵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各镇各部门配合,按照目标再明确、任务再细化、措施再加强的要求,夯实各方责任,全力抓好落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于3月12日组织召开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进行安排部署,印发了《旬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工作要点》。
7.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问题。由任加兵同志牵头,县搬迁办负责,各镇配合,遵照中省有关政策规定,按照2021年第3次县委常委会议要求,全力做好旧宅腾退土地收尾、资料完善、项目包装、立项交易工作,确保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合法、顺利实现交易。2月24日与陕西新英公司签订转让协议,交易1000亩,每亩20.1万元,目前到账5000万元。
8.关于旬阳县青蛇沟重晶石矿等3宗矿权业务审批问题。由程海林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负责,对旬阳县青蛇沟重晶石矿延续、旬阳县冯家岭重晶石矿变更延续、旬阳县赤岩镇水磨石英矿延续逐一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尽快报上级审批,给予一年延续、变更;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必须严格整顿,待环保达标后按程序审批办理。3宗矿权延续手续均已办结。
9.关于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延期问题。鉴于金融机构在应对新冠疫情过程中积极作为,根据国家减税降费的政策精神,同意县农商行、农行、工行、中行、长安银行、邮储银行分别与县财政局签订《旬阳县国库集中支付商业银行代理业务协议书》,服务期限延至2022年3月31日。对政策银行和民营银行县财政也要统筹安排予以支持。县财政局已发函确认延长服务期限。
10.关于有关奖励激励问题。原则同意县经贸局、招商服务中心关于提请对2020年度全县工商企业纳税大户、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培育入库规上企业、包企工作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奖励激励的建议,按有关规定程序送审后予以通报。已分别以旬政办函〔2021〕9号及旬政函〔2021〕10号、11号、12号文件予以通报。
二、正在落实事项(11件)
1.关于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问题。由程海林同志牵头,县政府办、人行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采取多种方式撬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力争今年全县存贷比达65%以上。截至2月底,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11.9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03亿元,存贷比为53.78%。
2.关于支持地方融资担保公司发展问题。由县政府办、财政局负责,出台我县支持地方融资担保公司加快发展的措施,提交县政府审定后实施。正在开展调研、草拟有关措施。
3.关于县镇村三级服务中心(站)建设问题。由王拥军同志牵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办负责,各镇配合,按照“五有”标准,统筹人员编制,加强督办落实,确保建设达标。全县已建成县级服务中心1个、镇级服务站21个、村(社区)服务站306个,其中城关镇、白柳镇、城关镇党家坝社区服务站已达到标准化要求,其余镇、村(社区)服务站正按要求加快建设。
4.关于经费保障问题。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商财政局统筹做好县镇村三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费保障。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经费问题由程海林同志召集财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研究解决。县财政局已拨付创建经费10万元,其余经费正在衔接中。
5.关于目标考核问题。由县考核办、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纳入县对镇、对部门绩效考核,科学赋分,严督实考。正在研究制定2021年考核方案。
6.关于表彰激励问题。由王拥军同志牵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各镇各部门配合,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开展2020年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评选表彰工作。工作方案正按程序送审。
7.关于革命遗迹设施修缮问题。由王拥军同志牵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各镇配合,摸清境内烈士纪念设施现状,制定修缮方案,提交县政府审定后实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在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修缮方案暂未制定。
8.关于矿山污染问题整治工作。原则同意《旬阳县矿山污染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要联合各镇全面核清核准全县有主、无主矿山情况,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治理责任,严格执法监管,强力推进整治。《实施方案》已以旬办字〔2021〕29号文件印发实施。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正联合对全县矿山进行核查。
9.关于矿山污染问题整治工作。同意成立旬阳县矿山污染问题整治工作专班。由王海彬同志兼任专班负责人,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经费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商财政局及时筹措安排50万元。同时加快将省厅安排的经费争取到位。工作专班已组建,工作经费暂未到位。
10.关于旬阳县富源工贸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问题。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依法追缴旬阳县富源工贸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后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意见。既要对检察建议抓好落实,又要对该宗土地出让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后,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办理。企业已补缴土地出让金,县自然资源局正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
11.关于神河镇至石门镇公路改建问题。同意启动建设神河镇至石门镇公路改建工程及神石公路至湾寺连接线。由王海彬同志牵头,县交通局负责,进一步优化方案、严控投资,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推进。设计方案已优化,正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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