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公 告
旬不动产告[ 2021 ]736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宗地四界以权籍调查表为准。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 2021 年7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神河镇金河口村 不动产权利登记名单:
何家富 黄元娥 王乾珍 王小军 张约兵 何家本
特此公告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 6月26日
【责任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上一篇: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2021)771号[ 11-05 ]
- 下一篇: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2021)745号[ 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