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正文详情

旬不动产登字(2021)1011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8 14:20 来源: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旬不动产告[2021]1011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宗地四界以权籍调查表为准。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 2021  12 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旬阳市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旬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宗地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宗地面积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

分摊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分摊建筑面积

宋道年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旬阳市城关镇鲁家坝社区三组

161.05



346.72


宗地四至

北:以自房滴水为界,邻排水沟。

东:以自房滴水为界,邻林地。

南:以自房滴水为界,邻本户院场。

西:以自房滴水为界,邻本户空场地。

墙体归属

北:自有墙。

东:自有墙。

南:自有墙。

西:自有墙。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1114


【责任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