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大市民应积极提高疾病预防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落实个人防疫措施。提倡个人随身携带口罩,在出行、上班、进店消费、前往公共密闭场所等都应积极佩戴口罩,遵守疫情防疫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要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动员引导家人亲属、邻里街坊、亲朋好友等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时刻加强个人防护,共同织密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防线。
二、凡是有咽痛、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等症状之一的人员,首先要意识到自己是否有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立即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主动向工作单位、村卫生室进行报备;
2、严格居家不外出,并提醒家人做好健康防护;
3、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性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鼓励有条件的市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争取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每次核酸采样应间隔24小时。
三、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主动作为,对主动核酸检测发现的阳性人员,经县(市、区)复检确认后,参照《关于建立疫情防控违法违纪有奖举报机制的通告》给予奖励。
特此通告
旬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邓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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