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根据“旬阳县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旬政地发[2011]38号””审批相关事项(同时从陕西贵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旬阳第一分公司所持有的旬政地发[2011]17号国有土审批件中注销掉300平方米国有土使用权),权利人旬阳市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对“旬政地发[2011]38号”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现声明注销“旬国用(2011)第59号”国有土地证中(现党家坝社区前)33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特此声明。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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