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2023第(19)号
权利人:黄春隆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旬阳市城关镇老城社区,不动产权证号:旬房权城字第034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 2023年5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旬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部门将予以补发。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上一篇:不动产权证书遗失(2023)18号[ 05-23 ]
- 下一篇:不动产继承公告(张汉兵)[ 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