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旬不动产登字(2023)201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6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旬阳县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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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 |
分摊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分摊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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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旬阳市金寨镇寨河社区七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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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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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宗地 四至 |
J1-J2北:以测绘界址线为准,临十天高速控制线; J3-J12北:以测绘界址线为准(原报件红线); J12-J17北:以十天高速控制线范围为准,临十天高速控制线 J17-J20东:以测绘界址线为准(原报件红线); J20-J26南:以测绘界址线挡墙为准(原报件红线); J26-J40西:以测绘界址线围墙为准(原报件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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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归属 |
北:无 东:无 南:无 西:无 |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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