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窗口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按照县文明办、县三创办《关于印发石泉县2014年窗口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任务书的通知》(石文明办发[2014]21号)以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的通知》(石文明办发[2014]25号)的要求,县三创办近期抽查了医院、商贸、工商、税务、金融等20个窗口单位。从抽查的情况看,被抽查的单位大部分能够按照窗口行业创建的要求,高度重视,抓紧落实,强化对职工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和各项工作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办公区域整洁有序,展示了良好的对外形象。但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无安排部署、无人落实,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不了解,制度不够健全,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浓厚,缺少必要的便民服务设备等问题。
窗口单位是省文明办检查验收我县文明创建工作的必查内容之一,且采取明察暗访方式随时抽查。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行业要求,重点从文明创建宣传氛围营造、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教育、文明服务理念的培育、遵德守礼提示牌的设立、便民服务设施、政务公开、高效投诉处理机制、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等方面查缺补漏,举一反三,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切实加以整改。各单位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做好随时迎接省文明委明察暗访的准备,不拖全县创建活动的后腿,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增光添彩。
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窗口单位,要视情节按照三创责任追究办法给予追责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