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15-0515 | 发布日期: | 2015-03-11 16:18 |
来源 | 石泉县交通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交通局关于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我县行政辖区范围内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9人(含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件;
特大事件是指发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事件。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指导思想。本着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基本原则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要求各单位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树立安全意识和大局意识。
四、站所股室职责
1、指挥部职责: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和修订完善: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党政办公室:负责系统的情报专递,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适时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在必要的范围内通报。
3、资金股: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组织好人员和重要财产的转移、登记、疏散工作,为救援提供资金保证。
4、安全法制股: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安抚及善后工作。
5、规划股:牵头组织专家;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技术支持。
6、基建办:负责交通在建工程项目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救援工作。
7、质检站:负责相关事故技术鉴定和受损情况的评估。
8、设计室:负责绘制事故现场图。负责拍照、录像、保管物证。
9、石泉公路段:负责县境内国省道316线和210线的重特大事件预防和救援工作,对现场实施保护,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开展事件原因的初步调查,提供必要的设备。
10、县公路局:负责地方公路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救援工作,对现场实施保护,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开展事故原因的初步调查,提供必要的设备。
11、县运管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及车辆调度,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维护交通秩序,加强交通管制。
12、航管所(地方海事处):负责水上航道、码头、渡口和船舶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救授工作,保护现场、监控有关责任人,提供必要的设备和技术鉴定,搜集证据,开展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措施
1、突发公共事件故发生后;知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报告交通局办公室,报告内容为:发生事件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2、局办公室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依照《预案》,迅速组织指挥部,下达应急救援命令。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抢救有关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件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或拍照、录像、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指挥部成员应迅速赶赴现场,并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六、工作纪律
1、本《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指挥部可针对不同情况随机决策。
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在抢险救援的过程中,指挥部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
3、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记录保证信息畅通、及时、真实和准确。
4、统一领导、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其心协力。
违反上述规定,将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