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创指发〔2016〕13号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关于明确三创工作责任片区及单位职责的
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三创工作实行责任片区,是我县八年成功创建的一条宝贵经验。自2008年启动“双创一巩固”工作以来,我县划分了29个责任片区,8年来,各责任片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城区市容秩序管理和基础设施改造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有力促进了城区市容市貌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各项创建目标如期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近一年来,通过平时掌握,各片区工作还存在进展不平衡,工作主动性不高,工作职责不清,标准意识不强的问题,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切实抓好三创责任片区及单位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牵头作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现就三创责任片区及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
一、明确工作职责
(一)片区牵头单位的职责
1、深入包抓片区,细化责任片区,督促检查各责任部门创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2、组织、指导、检查片区责任单位开展周五卫生清扫活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发现并协调、督办、处置片区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整改提高。
3、及时与包片领导、三创办沟通联络,随时做好上情下达与下情上报工作。
(二)片区责任单位的职责
1、完成三创办和牵头单位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做好责任区卫生清扫工作,抓好责任区的三创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责任区内群众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督促落实商户做好“四自一包”工作。
3、做好本单位内部创建的三创“五包”责任,即包抓好本单位内部院落及办公室的环境卫生,抓好单位内部的控烟、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工作,搞好本单位院内绿化管护及美化亮化。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各牵头单位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为包抓领导当好参谋助手;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落实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抓;要与责任区内的单位、经营业主、社区签定责任书,落实工作任务,开展经常性的三创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2、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建立相应的领导包抓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方式,全面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3、县三创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督办会、现场会,督导各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协调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县三创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和督办的力度,严格按照《石泉县三创工作督查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责。
附:1、石泉县三创责任片区日常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
2、石泉县三创工作“四自一包”责任书样本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2016年7月18日
抄送:三创指挥部责任总指挥、副总指挥,各责任片区包抓领导。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印发
附1:
石泉县三创责任片区日常工作目标任务及标准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工 作 标 准 |
1 |
周五大清扫 |
组织片区责任单位清扫责任区,达到无卫生死角、无生活垃圾、无野广告,并督促沿街门店门前“四自一包”责任落实。 |
2 |
市容环境整治 |
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出店和占道经营、无乱设摊点、无乱写乱画、无乱贴乱挂现象。 |
3 |
维护环卫设施 |
责任区内垃圾周转箱、垃圾收集桶、果皮箱、公厕管理到位,设施完好,保持整洁,垃圾日产日清。 |
5 |
停车秩序管理 |
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社区合理划分责任片区内的停车泊位,采取有效措施做到责任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
6 |
绿化美化 |
加强责任区内公共绿地绿化管理,及时补植,绿化带修剪整齐,管护良好,无烟头及白色垃圾。 |
7 |
病媒生物防制 |
督促片区单位及商户开展病媒孳生地治理,落实三防设施,有必要的组织开展消杀。 |
8 |
市民教育 |
组织开展责任区市民教育的入户工作,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有关“三创工作”知识、文明常识、礼仪知识的知晓率达100%,文明行为习惯的形成率95%以上。 |
附2:
门前市容卫生“四自一包”责任书
(样本)
为改善城市环境,美化市容市貌,创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秩序,倡导文明行为,特制定本责任书。
1、自包门前卫生。经常清洗门窗、墙壁、招牌、广告标志、阳台,及时清扫门前卫生并予以保洁;不向门店外乱扫、堆放、倾倒垃圾、杂物和污水;对清扫、收集的垃圾应投放于就近的垃圾收集器内,不得沿街倒放;外墙面定期清洗粉刷,无乱贴乱画。
2、自护门前设施。对门前人行道、主干道、卫生设施、市政设施、公用设施有保护的责任。
3、自搞门前绿化、美化。切实管好、护好门前花坛、树木、花草;不得在树上乱钉、乱挂、乱砍;不向树下、绿化带、花坛倾倒垃圾、污水、热水;不毁绿种菜。
4、自管门前秩序。门店无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乱设广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5、对门前“四自”要求实行包干责任制。临街各单位、各住户、各门店对保洁员履行职责情况有监督和协助责任;对行人、商户、摊点在责任区内乱扔垃圾污染环境的行为,对乱贴、乱画、乱挂、乱挖、乱烧等污损市容和市政设施的行为,对损坏绿化和扰乱秩序等行为有监督、制止、举报的责任,同时要接受县三创办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举报电话:
石泉县三创办:6320251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321665
石泉县住建局:6321642 石泉县交警大队:6321259
责任单位(签章) 责任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