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创办发〔2016〕35号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县城复审病媒生物防治单项鉴定存在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三创工作各责任片区:
9月6日至8日,省爱卫办组织专家对我县进行了国家卫生县城复审病媒生物防治单项考核鉴定,专家组在检查现场和反馈会上对我县近三年来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特别是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客观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求我县要举一反三,立即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大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力度,争取早日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根据省爱卫办专家组反馈的问题,经指挥部研究,结合各单位职能职责,以《整改任务分解表 》的形式细化分解,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严格进行整改。届时,县三创办将对整改工作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 国家卫生县城复审病媒生物防治单项鉴定存在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抄送:省爱卫办,市爱卫办。县三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 国家卫生县城复审病媒生物防治单项鉴定存在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 ||||
| 项目 | 曝光问题(点位) | 整改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一、孳生地治理 |
部分企事业单位、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病媒防治意识淡薄。 |
组织对全县各部门(单位)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防治技术人员的防治意识,确保掌握正确的防治方法,并加强监督检查。 |
爱卫办 各单位 |
2016年10月15日前 |
| 个别小餐饮餐饮后厨环境脏乱,垃圾泔水未密闭收集,下水道堵塞,易造成蝇类的孳生。 |
1、加大小餐饮后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以小餐饮业(包括夜市)为整治重点,以城区老街、文化路、金桥路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农贸市场周边为重点区域,逐店排查,确保整改到位。 2、对小餐饮业设施条件较差,无法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予以取缔,确保早点、夜市摊点等小餐饮业达标,群众满意。 3、建立管理责任追究机制,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 4、做好整治成效的宣传工作。 |
市场 监管局 |
2016年9月15日前 | |
| 孳生地治理不够彻底,特别是有部分小型积水未及时清理,孳生蚊幼虫。 |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城区病媒生物防治达标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石创指发〔2016〕15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内外部和食堂以及包抓责任区“四害”孳生地治理力度,确保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率≥95%,治理合格率≥80%。 | 各责任片区、各单位 | ||
| 水利局要加强外环境中各种水体的治理力度,特别是检查组现场指出问题的点位,要进一步加大河道沟渠的管理力度,消除四害孳生场所。 | 水利局 | |||
| 二、三防设施建设 | 个别公厕防蝇设施不完善,安装不到位 | 住建局要对城区各公厕三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尤其是检查组指出问题的点位务必按要求完善三防设施。爱卫办要加强现场检查和指导。 |
住建局 爱卫办 |
2016年9月15日前 |
| 部分餐饮店、酒店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防护设施安装不到位。(防蝇门帘、纱窗、排气扇网、地漏篦子等)。 | 市场监管局要对城区餐饮店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照标准,完善相应设施设备,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餐饮店“三防”设施正常使用。 |
市场 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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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病媒生物消杀 | 个别单位还在使用禁用药品进行消杀 (难分解,且已产生抗药性,灭蝇效果不佳) | 县爱卫办、疾控中心要加强除四害药物的安全知识宣传,指导统一购买和使用国家规定的除四害药物并做到安全保管、安全喷洒和投放。县农林科技局要进一步加大市场上违禁农药的查处力度,确保违禁药品不流入市场。 |
爱卫办、疾控中心、农林 科技局 |
2016年12月底前 |
| 病媒生物侵入痕迹不能及时清除,鼠粪清理不彻底,蟑螂尸体、卵鞘未及时清理焚烧 | 各单位坚持每周五大扫除,餐饮行业后厨做到每日清扫,重点清理卫生死角,确保各单位室内、走廊、过道地面干净、整洁、无痰迹,桌椅摆放整齐、干净、无灰尘,各类资料摆放规范不零乱,窗户透明无积尘,无蜘蛛网,墙面清洁。卫生间干净、无积水、无异味,洗手、冲洗设施完好,上下水通畅。垃圾篓内塑料袋及时更换,垃圾篓经常清洗,清洗工具摆放整齐不零乱。加强对四害的消杀,责任区范围内四害密度达标,彻底清理抽屉、柜子等,清除四害的痕迹(鼠洞、鼠粪、鼠咬痕、蟑螂卵鞘、蟑螂尸体、粪便等)。 | 各责任片区、各单位 | 全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