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创指发〔2018〕19号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
关于印发《第十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期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现将《第十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期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
2018年5月16日
第十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期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第十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暨富硒产品博览会将于2018年6月16日至20日在安康隆重举行。为切实做好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的管理,深入开展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营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人文和谐”的良好城乡环境和“石泉十美”的良好外部环境,按照市创建办《关于印发第十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期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安创办发〔2018〕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创建牵头、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以“第十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期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为主题,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靓丽的城乡环境,为广大市民和游客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活动氛围,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全面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县城区、城乡结合部、景区景点、各镇集镇(街道、广场、市场、集中安置区)及国省道沿线。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市容市貌。对重点部位和重点路段、公共场所、公园广场、车站、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倚门经营进行清理,既要严防死堵,又要合理疏导;对临街店铺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对商家开展商品宣传、展销及文化演出活动和建筑商占用人行道围挡作业或堆放物料等要严格核准程序和作业要求;清理破旧、残缺户外广告、横幅;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街道牌匾、楼顶广告以及门店两侧的牌匾;坚决打击和消除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行为;取缔清理街区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挂等有碍观瞻物品;清理主要街道、入口橱窗墙体上影响市容市貌的城市“牛皮癣”。县城区要以向阳大街严管一条街为重点整治金桥路、迎宾路、桃园路、文化南北路、育才路、临时便民早夜市摊点,要在限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规范经营,自觉保持市容卫生秩序,做到摊撤场清。(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创建办、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
(二)整治环境卫生。县城区和各镇要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督促落实门店及单位“四自一包”责任制度;倡导生活垃圾分类装袋、定点投放,做到日产日清;清理背街小巷、绿地内的积存杂物,消除卫生死角;城关镇组织发动辖区居民群众,对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开展义务清扫活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政府,配合单位:县创建办)
(三)整治集贸市场秩序。重点解决桃园市场、西单市场、金州临时市场周边水果摊、杂货摊、菜摊等占路为市、乱摆乱卖等问题,引导其进市场进店内经营作业;规范市场内乱摆乱放占用通道行为;规范活禽宰杀贩卖分离。各镇也要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秩序整治,整治环境卫生,规范大肉、活禽销售管理,切实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出店出场经营现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创建办、各镇政府)
(四)整顿交通秩序。取缔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点;严禁占用人行道盲道、绿地、消防通道停车;取缔占道修车、洗车、随意停靠等任意侵占交通公共空间行为的违章现象;严厉查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逆向行驶现象,行人不按规定通过人行横道、天桥、马路,确保主次干道整洁有序,安全畅通;重点查处各类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随意停靠、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章行为,严格规范客运车辆营运秩序、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以及欺客宰客等行为。(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县创建办、各镇政府)
(五)城乡结合部治理。重点治理城乡结合部及国省道沿线、桥头河边、入口等地的“三堆五乱”问题。(责任单位:各镇政府,配合单位:县创建办、交通局、公路段)
(六)旅游景点治理。重点治理各旅游景点及周边乱设摊点、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责任单位:县旅发委,配合单位:县创建办、住建局、涉旅镇政府)
(七)国省道环境卫生治理。重点治理G210、G541过境道路环境卫生差、路面抛洒物清理、标识标线缺失、安全护栏破损、排水沟渠堵塞、绿化苗木修整等问题。(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城关镇、后柳镇、喜河镇,配合单位:县创建办、公路段)
四、实施步骤
此次综合整治活动从5月15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为期45天,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8年5月15日—5月26日)。明确任务、集中整治。按照范围划定和责任分工要求,集中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2018年5月27日—6月13日)。结合职能、分口实施。各责任单位结合职责分工,对第一阶段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同时,分口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日常监管措施有力。
第三阶段(2018年6月14日—6月24日)。联动整治、力求实效。针对整治期间存在的各类问题集中开展整治,尽快恢复常态。
第四阶段(2018年6月25日—6月30日)。巩固完善、总结提升。总结整治成效,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管理方法措施,形成科学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保证此次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督导组,组长由创建办主任唐锡勇担任,副组长由创建办副主任余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礼银、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王海侠、交警大队城区中队队长钟泽武担任。成员由县创建办、卫计局、市场监管局、旅发委、城镇管理监察大队、环卫所、市政园林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城关镇创建办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负责整治期间的日常协调、督促检查、跟踪督办工作和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二)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从建设“三宜”石泉和打造“秦巴水乡石泉十美”旅游名片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整治的重要性,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为抓手,切实将此次环境卫生整治作为落实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各项整治,要把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履职履责,主动作为。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尽职尽责的做好各项整治工作,对于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可采取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有效解决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整治的威力和震慑力,从而形成城市管理“人人参与、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良好工作局面。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宣传工具的作用,开展以“第十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期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和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对好典型、好经验及时宣传报道,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促进整体工作,形成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工作氛围。
(五)严格督查,问责问效。整治期间,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开展整治活动,并对本单位、本区域、本行业的各项整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县创建办将采取明察暗访、巡查检查、跟踪督办等方式,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敷衍塞责的实施“三色单”进行督办,并按创建效能督查和创建考核办法严肃追责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