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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发证工作

时间:2018-08-03 09:40作者:赵鸿源自: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我县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提高体检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社会公众健康,石泉县开展了从业人员健康证改革工作。

规范健康体检项目。按照新《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要求,将常规内、外、皮肤科体格检查,肝功能七项,大便常规培养(痢疾、伤寒杆菌),胸部透视(活动性肺结核),甲、戊肝作为健康体检项目。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不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或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实行定点健康体检机构。经综合评估,确定石泉县医院、石泉县中医医院、石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石泉县熨斗镇中心卫生院、石泉县两河镇中心卫生院作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定点机构,负责我县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发证工作,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各镇市场监管所及政务大厅窗口不再承担健康证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