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以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围绕“好干部”标准,采取多项措施实现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常态化。
健全干部选用的“制度链”。坚持“四为四好”和“三重两优先”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任用科级领导按照“推、看、询、议、察、决”和“考察公示、任职公示”的“六步两公示”流程,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凡提四必”要求,同时对拟提拔任用干部的社交圈和生活圈进行延伸考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和调整交流关口,形成常态化选用、有序化交流、规范化选任工作机制。
划定日常监督的“警戒线”。注重把“四种形态”作为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关心关爱干部的重要手段,常态化运用谈心谈话、提醒教育、诫勉函询等措施,对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告、操办婚丧嫁娶备案、出国境证件管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同时加大对运转不正常、工作不实、状态不佳、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领导班子专项研判力度,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重要的依据。
织牢联席会议的“信息网”。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加强与纪委监委、政法部门、法检两院、审计、信访、计划生育、安监、环保等部门和干部居住社区监督信息互通共享和定向研判,形成既各司其职、分口把关,又相互配合、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畅通“12380”监督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对干部进行日常监督,充分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确保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