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中共石泉县委关于赵以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bmxzfb-zcwj-rsrm-2016-0866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字〔2016〕10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3月0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3-07 08:55 |
内容概述 | 中共石泉县委关于赵以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中共石泉县委关于赵以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党组织:
经中共石泉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赵以刚同志任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书记;
单福东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书记;
李家银同志任中共石泉县工业集中区党工委委员、副书记;
免去何易强同志县政协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陈光辉同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中共石泉县委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