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D-bmxtjj-zcwj--2018-0173 | 公开日期: | 2018-01-08 15:32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石泉县2017年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等10个单项考核办法的通知》(石办发〔2017〕39号)文件,按照县考核办《关于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总体安排及创新奖惩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石考办发〔2017〕28号)文件要求,现对各镇、各部门综合统计工作进行单项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石泉县2017年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等10个单项考核办法的通知》(石办发〔2017〕39号)文件中关于综合统计工作单项考核奖评办法为依据,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及任务分工
自即日起至1月17日,分两个层次。
一是对各镇的综合统计工作,由统计局人员组成三个组进行单项考核;
第一组:
组 长:陈小兰 县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陈 思
范 围:城关镇、曾溪镇、饶峰镇、两河镇
第二组:
组 长:徐 星 县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付 强
范 围:池河镇、中池镇、云雾山镇、迎丰镇
第三组:
组 长:杨 浩 县普查中心主任
成 员:付 潇
范 围:后柳镇、喜河镇、熨斗镇
二是对县直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的综合统计单项考核工作,由各部门根据考核内容的要求及评分标准自查,并撰写本部门综合统计工作的完成情况报告,附相关印证资料上报统计局综合股。
三、工作要求
请各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坚持标准、严明纪律、规范考核,力求考准考实,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石泉县统计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