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gtj-zcwj--2018-0001 | 公开日期: | 2018-03-06 14:16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落实易地扶贫搬迁“住房不举债,脱贫有保障”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27号)规定,对于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分散安置建房,实行基础设施建设户均补助1万元。截止到目前,通过我办实地审核,全县符合分散安置建房补助基础设施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158户,需拨付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8万元。
附件:5月24日后分散户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