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gtj-zcwj--2018-0006 | 公开日期: | 2018-03-06 14:26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快我县移民搬迁工作进度,切实提高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暂行)》规定,对饶峰镇新场村一组等15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进行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15处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决算,最终定价已经过施工方、审计公司、县搬迁办(或相关镇人民政府)的三方确认,依据项目管理要求和合同约定需拨付建设费用343.9万元;同时对于已经主体竣工的中池镇集镇交钥匙工程等四处安置点,需依据建设进度拨付工程款495万元。现请求移民(脱贫)领导小组拨付19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建设费用共838.9万元。
特此申请,请予以批准为盼!
石泉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