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cjgj-zcwj--2018-0031 公开日期: 2018-04-13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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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石市监发〔2018〕32号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

现将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相关股室、执法大队、镇市场监管所于每月20日前报送《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并于 11月 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述报送材料报县局市管股,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孙一繁

联系电话:0915-6323316

邮箱地址:651408979@qq.com.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6日

抄送:归档。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6日印发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工商发〔2018〕23 号)和市工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工商函{2018}50号)的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广告法》《“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互联网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导向管理,严格监管执法,严肃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切实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整治重点

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网店、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互联网广告;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坚决取缔无照从事网络交易的违法行为,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未在交易平台亮标亮照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查处。3.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4.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内容、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5.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6.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等。

三、加强组织领导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崔荣明(县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侯劲松(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斌(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员由各所所长、股、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市管股,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整治工作任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遇有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局督查室安排专人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不定期督查。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 3 月底)。根据整治工作重点,结合本地互联网广告市场实际,各镇市场监管所摸底排查本辖区内的各类网站网店数量,形成统计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 月至 10 月底)。以六项内容为重点,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

第三阶段。督查总结阶段(11 月至 12 月 10 日)。各股、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及时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整治期间开展工作督查。

五、专项行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股、队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敏感性和敏锐性,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和社会舆论环境。充分利用“3.15”活动进行宣传,采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多种宣传手段,扩大整治工作知晓度和影响力,鼓励社会广泛监督互联网广告秩序,促进互联网行业自律。

附件:1、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2、辖区各类网点网站统计表

附件1

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类别 数量(件) 罚没款(万元)
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
其中:按违法类别划分 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问题、损害国家利益互联网广告案件
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互联网广告案件
医疗互联网广告案件
医疗器械互联网广告案件
食品(含保健食品)互联网广告案件
药品互联网广告案件
其他互联网广告案件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
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转办线索(条次)
其中: 查看转办线索(条次)
办理转办线索(条次)
办结转办线索(条次)
自行监测互联网广告(条次)
其中:涉嫌违法案件线索(条次)
开展行政约谈(次)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次)
曝光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例(件)

本表每月20日前报送。邮箱地址:651408979@qq.com

附件2

辖区各类网店网站统计表

序号 网站/网店名称 网址 经营范围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