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scjgj-zcwj--2018-0056 | 公开日期: | 2018-05-24 15:21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委、县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石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石发【2018】9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彻“三宜”石泉建设要求,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综合施策、统筹推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净化市场环境,为全县经济发展振兴创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为期三年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和移交公安机关处置,并建立线索台账;
(二)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健全完善落实规范管理、重点监控机制,对公安、政法部门确定的涉黑涉恶人员开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严格审查,强化监管。
四、责任分工
(一)组织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日常监管执法。加大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传销行为的摸排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对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线索及时通报,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对政法机关通报的行业管理漏洞和建议,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并按有关规定通报反馈,做好“两法衔接”工作。(牵头单位:市场监管股,配合单位:执法大队、各镇市场监管所)
(二)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进行摸排,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依法严厉打击。(牵头单位:市场监管股,配合单位:质量股、执法大队、各镇市管所)
(三)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进行摸排。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有无欺行霸市和强买强卖行为,摸排务必精准、到位,尤其要对市场中“菜霸”、“肉霸”进行拉网式摸排打击;(牵头单位:市场监管股,配合单位:执法大队、各镇市管所)
(四)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机制。对涉及黑恶势力从事经营活动、涉黑涉恶人员开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严格审查,强化监管。(牵头单位:注册分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股、食安股、药械股、各镇市管所)
(五)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加强队伍管理相结合。教育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不得参与、庇护黑恶霸痞势力。对那些与黑恶霸痞势力有牵连的公职人员,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线索,依法严肃处理。(牵头单位:督查室,配合单位:局办公室、法规宣传股、各镇市管所)
(六)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问责机制。对不落实执法责任,不作为、乱作为,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责任单位:督查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市场秩序的副局长为责任组长,市场监管股、质量股、食品安全股、药械股、法规宣传股、督查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市场监管股,孙一繁同志负责日常办公。
(二)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在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与公安、政法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涉黑涉恶人员所开办的企业,依法开展联合惩戒,与公安、政法部门建立执法协作和信息互通机制。
(三)强化宣传,畅通举报。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市场开办者、市场经营者、商品经营者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对照十类重点情况,积极举报线索。
(四)上下联动,灵通信息。县局各股室要加强与各镇市场监管所的联系,及时掌握动态,实际工作有效配合,上下联动。各镇市场监管所要加强辖区内黑恶势力线索的报送,要求每月25日前上报(无线索的报无),每月由局市场监管股整理后上报县扫黑办。
(五)加强管理,严厉问责。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加强队伍管理相结合,教育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不得参与、庇护黑恶霸痞势力。对那些与黑恶霸痞势力有牵连的公职人员,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线索,依法严肃处理。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