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cjgj-zcwj--2018-0057 公开日期: 2018-05-2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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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食品安全知识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食品安全知识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市场监管所,局相关股室,下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食品从业人员守法意识,提升食品从业人员素质,解决现阶段培训中遇到的地域分散、师资匮乏、集中教学成本高、工作学习矛盾突出问题。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食品安全知识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陕食药检发〔2018〕19号)文件要求,县局决定组织全县范围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参加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管理人员、质量安全负责人,食品检验人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责人。

(二)食品流通企业的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学校食堂、敬老院食堂、机关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企业的法人代表、后厨管理者、食材采购负责人、前厅经营管理者。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管理规定、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手段和执法程序、食品企业内部管理解析、舆情及危机管理、案例教学等。

(二)此次培训以在线(网络)形式进行,委托“清华大学食品药品安全课时化传播基地暨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开展网络培。各培训对象注册登录“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 http://new.chinafhse.org/),根据行业领域(流通领域、生产领域、餐饮领域、保健品)和参训人员身份(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从业人员、食品企业人员)选择购买培训课件,完成在线报名后进行学习,学习完成后发放培训证书。

三、培训时间及费用

(一)培训时间:2018年3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二)培训费用:40课时/年,每课时15元,共600元。由清华大学食品药品安全可视化传播基地暨中安食品安全培训机构收取费用并开具发票。

四、联系方式

在线报名及培训中遇到的问题请咨询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技术人员。培训咨询电话:029-833580394。联系人:康乐18064326610。

五、相关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网络培训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督促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每年按时参加培训,在现场核查时,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44条、《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第6条要求,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及取得国家或者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情况纳入审核内容,在日常监管中,对不按要求完成法定培训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6条进行处理,各镇所开展培训情况纳入平时督查和年终考核内容。

联系人:赵鸿,联系电话:13772983955,QQ:549153321。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4日